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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样的事”竟然再度上演!这次发生在王林太太(我后来才知道是他的前妻)身上。
王林被抓后,王林太太(后来媒体报道我才知道是他的前妻)电话联系我,她完全乱了分寸。第二天,我把他和朋友陈有西律师拉进同一个微信群,介绍他们认识。这个我改名叫“王林案”的微信群里陆续进来了王林家人、律师和关心他的朋友,南都记者和秘书小雷(后来才知道是他情妇)也在里面。在这个群里,我明确表示,此案已经到了这个层级,吸引如此多的眼球,必须以法“办事”,其他任何小动作不但于事无补,很可能会适得其反。至于王林是否卷入绑架、谋杀之事,真做了想撇清恐怕也难,没有做,想诬陷也不会那么容易。有西鉴于律师身份,发言谨慎,但也多次表示,他会竭尽所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得最好,告诫其他一些“野路子”不会有好结果。还有海外的朋友也表示支持,相信新一届政府治下,法律会秉公处理。很多事情大家都在这个群里讨论,有时还有点小“密谋”。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好久没有看到这个群了,于是找出来,喊了几嗓子,结果发现几个人没有应答,大家都说联系不上了。过了两天,王太、小雷与记者被拘留的消息被报道。看到报道,我几乎昏死在群里:就在我建的群里,就在我和陈律师一直喊叫要按照法律去做,就在王林太太有什么事好像也都会询问一下我的意见时,他们又自然而然地走上了“野路子”:拿几百万去贿赂一位办案警察!
当群里转了王的两位女人进去的消息后,我和有西律师以及另外两位朋友可以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然,就我个人的认知,这种“野路子”不但一直存在,而且也许更加行之有效。只不过以这个案子的曝光率,恐怕只有入职四年的警员才敢如此狂野吧。
从法律方面来说,陈律师尽职尽责,他在现阶段做不到的,估计也没有多少律师能办到。从媒体方面来说,既然我答应看紧点,估计一些想图一时快活的记者下笔前也应该想一下。可就在我自己建的群里,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两位王的女人却选择了这样的“野路子”。可见,“野路子”对他们的影响是很大的。纵观王林过去,“野路子”一直起主要作用。就在邹勇利用大众媒体对他进行长达多年的“诬陷”期间,他通过关系找的人,几乎都是“野路子”。其实,他的事并不复杂,有人利用政治大背景,对他进行恶搞似的报道。他只要在熟悉媒体的人操办下举行几场记者招待会就一定能取得较大的效果。他却一直在自己几位亲信以及情妇引导下,通过金钱让记者为他写文章。更不遗余力地寻找关系,希望他们能够“摆平”邹勇。而就在我同他两次短短的接触中,就从他口中听到好几个自称有“中央级领导”靠山的骗子向他要钱。听得我以为自己到了外星。
但也许更象外星人的是我吧。就在王林案的同一时期,我关注的另外一个惊天大案竟然传出消息,某某“野路子”声称 ,只要给他一千万,十天半月就可放人。而据说各地这种“野路子”已经由来很久,曾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是行之有效的。我甚至听说,最近有些地方政府,包括我湖北家乡的一些地级市,竟然有随便抓一个老板,折腾一段时间后,罚巨款放人的。而其中“野路子”又收取了大量的利益。这种普遍存在于司法界的“野路子”,何时才能杜绝?希望王的两个女人出事,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