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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非典型债权司法纠纷 广州穗京公司债务纷争调查

中国房地产报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7-07-0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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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法院拒绝解押上述资金,让穗京公司在债务问题的处置上陷入被动,其位于越秀区东风东路的烂尾楼复建项目惠雅阁,遭白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


“强行低价拍卖12套房,当时市价估值约为4600万元,实际仅拍出1196万元。”谢才雄对此颇有微词。


不仅如此,“拍卖所得款项,并未依照广州市政府2003年下发的关于整治烂尾楼的实施方案之精神和规定,在扣除成本后的余额,按照购房者的债权回迁费、工程款,然后是普通债权(利息、违约金、延迟履约金、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等先后顺序分配,而是将拍卖所得款项全部支付给白云支行委托的代理人潘年添名下资产管理公司——广州丰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他说。



让谢才雄不能理解的是,“同样是拍卖惠雅阁烂尾楼项目,白云区法院和越秀区法院却是不同判决,越秀区主张过渡安置费和拆迁费以及华泰公司工程款有优先债权,而且致函给白云区法院,白云区法院却不予采纳,直接将拍卖款项划走,至于这笔资金的去向,白云区法院则拒绝公开。”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查阅越秀区法院的四份判决书显示,华泰公司在此项目上垫资约合2990.75万元,在获得惠雅阁底商拍卖款结算获得479.68万元后,尚有约2511.07万元工程款未获结算。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曾于6月29日赴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采访,被该院工作人员以需要采访公函为由婉拒。


在穗京公司多个项目陷入旷日持久、纷繁复杂的债权司法纠纷的背后,是利益主张的分歧,充满异议的司法判决,增加了权益纷争的复杂性,而回迁户的切身利益却成为这场纷争中的“鲇鱼”。


惠雅阁拍案惊奇


1998年,穗京公司与原广州市东山区规划局合作开发位于建设六马路造币左地段的造币大厦项目,现名为惠雅阁。


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风云变化,穗京公司名下各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01年在建成框架结构后开始烂尾,涉及拆迁户共66户约300多人,迟迟不能回迁安置,而多次集体到市政府反映诉求,要求发放过渡安置费和回迁安置,苦于资金短缺迟迟未获解决。


时间到了2003年,惠雅阁项目被列入市政府在册登记的烂尾楼之一。



广州市政府为解决烂尾楼的遗留问题,于2003年2月21日发出穗府办【2003】6号《转发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尽快制定整治“烂尾楼”办法的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的通知》,广州市政法委发出穗政法【2004】14号《关于解决烂尾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广州市信访局发出【2004】4号《会议纪要》和【2005】1号《会议纪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穗中法发【2005】1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涉及“烂尾地块”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及指导意见,要求想尽一切办法盘活烂尾楼,解决回迁户安置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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