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指引》明确要求研究机构建立健全伦理审查机制
,对类器官等相关研究项目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与全过程监管,确保研究活动符合伦理要求。同时规定人体生物材料的使用须以知情同意为前提,切实保障捐献者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此外,对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伦理培训也提出了要求。对于国际合作研究,《指引》特别强调应遵守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并依法履行跨境合作中的合规义务,确保研究活动依法依规、稳妥推进。
总体来看,《指引》通过制度设计、风险防控、加强公众沟通等多维度举措,
构建了类器官相关研究全过程伦理治理框架
,为推动该领域科技创新与伦理规范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特殊研究类型要求更为严格
针对脑类器官、人干细胞胚胎模型、类器官嵌合体等具有较高伦理敏感性的研究类型,《指引》制定了更为严格的伦理规范和要求。
例如在脑类器官研究方面,《指引》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同时,
对相关研究提出严格规范:一是强化风险意识
,要求研究人员强化前瞻性风险识别与管理。
二是设立监测机制
,建议对脑类器官的电活动水平与网络复杂度开展持续监测和记录,及时识别潜在伦理临界点。
三是规范宣传表达
,严禁在成果发布和科学传播中误导公众。通过这些规范,《指引》在肯定脑类器官研究科学价值的同时,建立起必要的伦理防线,为保障该领域的科学发展与伦理治理协调并进提供了制度规范保障。
严格而言,人干细胞胚胎模型不属于类器官范畴,但由于其在伦理敏感性和技术特征上与类器官研究高度相关,常在实践中被一并纳入伦理规范的讨论范畴。
近年来,国际社会对人干细胞胚胎模型研究的伦理监管问题日益关注,相关规则体系也在逐步探索之中。《指引》亦对该类研究进行了相应规范,基于审慎原则,《指引》初步构建了与当前技术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伦理规范体系,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
对人干细胞胚胎模型的培养时间作了相应的规范,提出模型在体外的培养时间应以“实现科学目标所需的最短时间”为基本原则,防止无节制延长培养周期带来的伦理隐患。
二是
加强过程监测,要求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密切观察并记录模型发育动态,特别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等关键结构的变化进行重点监控,提升研究过程的伦理可控性。
三是
强化分类管理,《指引》要求开展伦理前置评估与风险防控预案制定,防止相关研究逾越伦理界限。
四是
明确划定红线,在借鉴国际共识的基础上,禁止将人干细胞胚胎模型植入人类或动物宿主子宫,坚决守住科技伦理红线。
突出伦理治理实践操作性
《指引》不仅在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层面提供引导,还注重制定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例如,在特殊类型研究的伦理风险防控、研究边界的划定、伦理审查复核程序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为研究人员、科研机构及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了可遵循的操作依据,有助于推动我国类器官相关研究在合规、审慎、可控的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