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8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浙江绩丰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参与招投标的具体情况,通过投标和直接委托获得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处于正常范围;(2)报告期发行人分别通过投标和直接委托获得交通控股及其下属企业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等情况,占其对外发标项目数量和金额的比例情况;发行人中标率情况;
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联合投标的情况,如存在联合投标,
请说明相关项目的收入情况;(3)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和付款条款与非关联方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交通控股及其关联方是否均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是否存在推迟支付或者发行人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4)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豁免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豁免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5)发行人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
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逐年上升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
(3)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进度是否与所签署合同的约定付款条件相吻合,无法按合同约定条件进行回款的主要原因,发行人是否有有效的应对措施,相关内控执行情况是否有效;(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结合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报告期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租赁或免费提供仪器使用的定价机制;发行人该种设备使用方式是否符合我国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违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关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包装、存储、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产品质量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2)发行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资质许可、认证、备案及质量标准要求开展业务,发行人产品是否发生质量问题和/或安全事故,是否受到有关药品监管部门的处罚及媒体报道、消费者关注等,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诉讼;(3)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