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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政策」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司法政策(附专家点评)

刑事法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8-01-09 00:0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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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守晔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补充规定》关于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一是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关于修改、补充解释的意见和建议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二是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婚姻法、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等对婚姻家庭领域虚假债务、非法债务所持否定性评价的鲜明立场,三是表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新时代民事审判领域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既考虑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又考虑家庭安定防止内外勾结。可以说,这是民事审判债务纠纷与家事审判婚姻纠纷交叉领域根本上解决问题实践经验的结晶,是家事审判婚姻纠纷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交织领域不断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司法解释,也是在民法典中构建完善的夫妻债务制度的重要素材和成功实践,从而为今后在民法典层面合理合情解决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对外债务承担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司法实务基础。在民法分则亲属编(婚姻家庭编)编纂中,应对夫妻财产共有制、约定分别制,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等问题深入研究,对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对外债务承担及家事代理制度进行统筹研究,以便实现债权人利益和夫妻未举债一方的利益平衡,实现夫妻义利平衡,实现债权人利益与其明知或者应知义务的平衡。



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27日

上榜标签:

坚持程序正义、落实人权保障,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内容导引:

《规定》共42条,明确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不同诉讼阶段对非法证据的审查方式和排除职责,明确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标准和程序。

专家点评:



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因而有观点认为,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之诉讼制度改革的“牛鼻子”。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规定,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这项改革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贯彻严格司法、促进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决心。规定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中的现实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积极回应,多处规定“严格”力度较大,可以进一步督促司法机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第一,界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范围;第二,明确了重复自白的效力及其排除例外;第三,强调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及时性和侦查监督的同步性;第四,重视对过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第五,发挥庭前会议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的作用,等等。规定不仅意味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全面升级,也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领域排除非法证据的努力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从规则上的“初步确立”逐渐走向实践中的“严格实行”。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宣示有法必依的决心,压缩隐性违法的空间,进而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取证、预防冤假错案、坚持程序正义、规范司法行为、落实人权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上榜标签: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内容导引:

《解释》共26条,分别对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诉讼主体、证据与举证责任、医疗损害鉴定、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的具体情形、多数人侵权责任、连带责任与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专家点评:



程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解释》的最大亮点就是科学地协调了权益保护与自由维护的关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回应了司法实践的需要,解决了医疗损害责任案件审理中的争议问题,充分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要求。例如,对于医疗损害责任中一直以来争议最大的医疗损害鉴定问题,不仅规定了公平合理的鉴定程序,细化了可以作为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事项,而且对于专家证人的出庭作证以及当事人自行或共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可采性等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再如,对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解释》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细化为五种情形,即近亲属不明的、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说,这一规定对于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解释》就医疗产品致害责任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以及缺陷医疗产品、输入不合格血液与医疗机构的过错诊疗行为共同造成患者同一损害时连带责任的适用,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总而言之,《解释》对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问题的细化性规定,既有利于充分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最终很好地协调了侵权法最基本的两项价值,即权益保护与自由维护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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