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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事英国至少一半以上的民众反对脱欧,而英国的精英反对脱欧的比例超过70%,所以在英国实际上脱欧是不得人心的,只是玩大了谁都不想承担这个责任。
脱欧程序是非常复杂的,英国虽然公投脱欧了,但至今仍未正式启动程序。根据程序,要想脱离欧盟,首先要
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款,《里斯本条约》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签订的协议。其中第50条是——退出条款。
退出条款规定:一个国家要自愿滚出欧盟先启动第50条款,然后至少2年时间跟欧盟谈判,谈妥一切后,就可以好聚好散了。
一旦启动50条款,并最终获得包含欧盟65%以上人口的
55%以上成员国同意,那才能真正实现脱欧。如果真的脱了,再想加入欧盟就得重新申请了,那程序就更复杂了。
英国新首相特蕾莎梅是接任卡梅伦上台的,她上台后就说要准备启动50条和欧盟谈判,为此还煞有介事地
设立了专门的“退欧部”,设立了一个新职位“退欧大臣”。特蕾莎梅这么做,目的就是显示政府遵从民意的“民主”态度,说白了就是要把皮球从政府那里踢出去,大家如果不愿意脱,那你们想办法吧,否则我特蕾莎梅就真的执行了。特蕾莎这么干当然也是为了应付欧盟,因为欧盟说你们既然都公投过了要脱欧,赶紧脱吧,赶紧谈判,早死早超生。所以,特蕾莎首相必须显得自己正在准备。但是,实际上她想脱吗?她也不想啊!卡梅伦都因此下台差不多终结政治生涯了,她如果真的执行了脱欧,她还能混得下去?但由于前任给她留下了一个大包袱,她得表现得像“积极”脱欧的样子,这样才能卸掉政府身上压力。
特蕾莎梅的催促终于有效了,11月3日英国高等法院突然宣布:政府无权自己启动第50条款,需要议会授权通过才行。英国高等法院是个什么鬼?其实,这就是英国的最高裁决机构,有什么搞不定的人家说句话裁决了。因此,本质上,最高法院是英国精英保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关,该机构是不受节制的,掌握着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可以否决政府、议会的一切决议。
我们知道,英国公投是没通过议会的,如果通过议会,由于70%的议员都反对脱欧,则脱欧将无法启动,会被否决。如果议会否决,那么选民非要脱欧,政府就得以君主的名义解散议会重新选举,选举后大家再投票,如果再否决还想脱欧政府就需再解散议会重新来过。实在不行,那就重来一轮公投。所以,高等法院宣布政府无权启动50条款,这基本意味着英国政府根本无法自己启动50条,那么接下来就难办了。一方面,欧盟肯定催,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又没辙,所以这事最终估计还是会转回来,即英国脱欧最终胎死腹中。
当然,这种博弈还需要较长的过程,但有一点可以明确,那就是英国脱欧将是一个漫长的博弈过程,最终英国恐怕依然难以脱欧,英国精英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