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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各级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党的领导与政府职能并非完全一致,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对干部的选拔、分配、考核和监督,不应当等同于政府和企业的行政工作和生产指挥。在国家治理中,党的主要职能是谋划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也就是所谓的“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在一些具体的事务中,党的调控已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通过党内责任清单使党的领导职能明确化、具体化、规范化;通过党章党规的权威性为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责追责提供了充分的政治势能;通过党的集中教育和党建活动强化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目前,国内学者围绕政府的治理行为提出了以政府职能、府际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等为核心的区域治理范式,例如区域公共管理、多中心治理、网络化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等,但党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大多停留在宏观调控的层面,其具体的治理手段还未有系统的梳理和归纳,特别是在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分析中党的作用机理尚不明确。
基于此,本文将对中国共产党在区域发展中的具体调控手段和运作机制展开系统的分析,重点回答政党如何协调区域发展。在此基础上,尝试提炼出一个以政党调控为核心的区域治理范式,以期为中国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区域治理能力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实践路径。
中国地区差异明显,利益关系复杂,区域治理难度很大。有学者指出,如果不是中国共产党发挥重要的调控作用,中国区域发展的态势会有极为不同的状况,或将呈现完全不同的历史轨迹。西方学者也承认,“中国强大的一党制是个奇迹、引人注目……已经改变了我们对政治治理的认识”。那么,中国共产党是如何以政党的身份、使用何种资源和手段来协调区域发展的呢?下文将从目标导向、政党资源和调控手段三个方面对此展开系统的分析。
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盘着眼全局、纵横联动东西南北、统筹联通国内国外的发展大棋局。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对区域协调发展的调控主要以“相互协作、均衡发展、内外联动、共同富裕”四个方面为导向展开。
促进地区间的相互协作是中国共产党协调区域发展的重要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在党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依存的,有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关系,应该提倡顾全大局、互助互让的原则。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帮助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是保证共同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人民日报》社论指出,组织起来力量大,一个地区单独办不到的事情几个地区组织起来、相互协作就可以办得到。1958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层面上有计划地通过政治手段将多省联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协作区”,目的是“使各省、市、自治区互通情报,交流经验,互相协作,彼此支援,调节矛盾,互相评比,以便在中央方针政策和统一规划的领导下,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共同发展”。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华北地区经济技术协作会议的几个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地区间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经济调整,有利于挖掘潜力,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方向是对的,应该给予支持。”从“六五”计划开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中均加入了“促进地区经济协作”“鼓励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联合”等指导意见。各省均成立了“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双重领导。为缩小地区差距,党中央还制定了对口援助制度。对口支援是一种特殊的地方协作形式,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侧重于动员经济发达地区帮助落后地区脱贫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中均要求从体制机制上打破行政壁垒,加强规划、土地、项目建设的跨区域协同和有机衔接,稳步推进区域利益共同体建设。相互协作的区域调控目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政治宗旨,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特征,“不仅仅是为了建立一个更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公平的社会经济体制;社会主义者相对于竞争更喜欢合作,相对于个人主义更偏爱集体主义”。
新中国成立时,“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在生产率、富裕程度、资源、教育、人口统计学类型和其他社会变化指数上都存在着重要的差别。”因此,有计划地平衡配置资源,努力消灭地区间、城乡间的发展差距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目标。为此,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将694个主要工业企业中的472个布局在内地。在新中国实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国人均产值的省际差别即开始明显缩小,其中新疆、内蒙古、陕西、青海和甘肃几个内陆省区的经济增长速度最为明显,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促进地区间的均衡发展,中国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战略。党的十八大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陆续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有序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推动区域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的发展逐渐融入全球经济,对内需要加快区域整合,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对外则需要积极扩大国际市场空间,促进区域开放水平跃上新台阶。“在众多政策领域,中国却表现出令人惊讶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特别是在促进经济和技术发展方面让人印象深刻。”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积极融入国际社会,同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积极开展“多边外交”和“多轨道外交”,开展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国际区域合作。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4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是新时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随后,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强调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机制,深化东北地区与日、韩、俄、蒙等国经贸合作,打造重点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高地,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统筹国内国际的区域发展新格局。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的新区域发展战略例如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均带有内外联动的特点。总体来看,新时代中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目标设定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定位存在着高度的契合性。
1955年毛泽东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一种有计划的共同富裕,“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1978年,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强调要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地区实现共同富裕。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设定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三个方面,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GDP和财税收益分成、生态利益补偿、搭建公共服务协同共享平台等措施促进区域的共同繁荣和富裕。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多个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战略安排来看,相互协作、均衡发展与内外联动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在区域发展中,相互协作、均衡发展与共同富裕是一种蕴含了政治理想特质的、超越市场自由竞争规则的制度性安排。“强调政治的区域政策与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框架内的根据或强调经济发展计划而产生的区域政策之间存在着差别。”在区域政策目标中把区际平等放在最优先的位置上。从中国共产党协调区域发展的目标看,其出发点和导向均明显体现了平等共富的特点。党对区域发展的调控不完全是从经济角度出发的治理,表现出的更多是一种政治性的治理,体现出典型的政党治理国家的特点。
政府协调区域发展的资源主要来自行政科层体制,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资源、行政权力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等。政党协调区域发展所利用的资源主要是政党所拥有的政治资源。一般而言,政党的“政治资源”主要是指民众对其政治主张、政治行为的认同和支持(意识形态资源)、政党自身具有的组织优势(组织资源)、政党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国际资源)等。政党的政治资源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制度性资源(组织资源)、非制度性资源(意识形态资源、社会号召力、国际影响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资源主要包括党的组织方式、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同时,党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能保证决议在各级领导人中迅速得到贯彻和执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协调区域发展最重要的政治资源。
根据现代科层制,政府部门以分类管理作为依据设置机构。纵向上不同层级的行政机构自上而下贯彻行政命令,但仅仅局限于本系统;横向上互不隶属的行政机构无力解决跨界和跨域的问题,需要更高层级的政治权力来协调。实践中看,一些国家缺乏稳定的、强有力的政治中心,从而使不同群体和地区之间陷入持续的对立和冲突中。20世纪80年代,苏联、南斯拉夫、匈牙利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执政党内部组织机制不健全,曾屡次出现党的地方干部与职能部门的官员联合起来抵制中央区域发展计划的事例。在这些国家,党中央的政治指令是加强合作,但日益膨胀的地方主义情绪却导致了严重的地方经济保护和残酷的派系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