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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用找你反复确认,产生的风险,也由你自己担着。
是不是忽然觉得:“哇,原来会有这么多严重的后果?这不是跟签了卖身契一样吗?”
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
“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按照这一要求,如果企业要与关联公司或者其他第三方共享用户的信息,就必须明示用户并获得同意。
《芝麻服务协议》界面写着:该协议的主体其实与芝麻信用官网上的协议基本一致,只是在开头增加了一段内容:“为了供您了解您这一年以来的信用成就,您同意下面的《芝麻服务协议》,并允许支付宝查询您的芝麻分及信用履约记录等信息,为您将其展示在年度账单中。如果您已经是芝麻信用用户,您无需重复签订《芝麻服务协议》。”
好在,现在已经是1949年10月之后,想要解除的话,也是有办法的。
只不过,虽然这么解除了,但是心里,总觉得很不舒服。
虽然现在大家平时签的各种约也都很多了,有些条款也是复杂而冗长,完全没有打开来细看的欲望。
随手直接点击“同意”——比如苹果app store和每次更新系统时的协议,不签就不让下载软件,不点同意能行吗。
或是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比如劳动合同,不签就上不了班,拿不了工资,不签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