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17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通过邮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并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后上传至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校专用报名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二楼)缴纳笔试费,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8∶30至18∶00(工作时间)止。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2017年9月15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7年9月15日到内江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二楼)退费。
(四)领取准考证
经查验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17年9月14日8∶30至18∶00)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九楼)签收《笔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签收了《笔试准考证》的报考者,视为有效报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实验员岗位、学报编辑岗位和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综合知识》1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复习参考教材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7年9月17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第五教学大楼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9月18日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内江师范学院网站,或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7年9月19日18: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7年9月20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9月14日18∶00(工作时间)前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0832-2340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等方式;实验员岗位、学报编辑岗位和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详见《面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20日18:00前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8:30~18:00(工作时间)。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