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亚化表示,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对于亿光电子侵害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YAG专利(EP 936 682,即德国第DE 697 02 929号专利)仍判决维持先前对亿光核发的三项暂时禁制令。该等暂时禁制令系针对亿光所制造并于德国销售之白光LED產品,其型号为「334-15/X1C5-1QSA」、「334-15/T2C2-1TVB」及「XI3535-KT577J1-03201-000P」。
日亚化强调,杜塞道夫地方法院于此次判决中,命日亚就每一暂时禁制令之执行分别提供25万欧元之担保金,日亚已缴交担保金。且三项暂时禁制令均已再次送达予亿光。不过,此三项禁制令为暂时性措施,亿光仍得提起司法救济。
#局里那些事儿#
商务部与欧委会贸易委员签署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文件
知识产权是中欧经贸关系中的重要议题。1996年以来,双方已开展三期知识产权合作。双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以及学界、业界就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知识产权与创新政策等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增进了对彼此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解,对于完善各自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促进中欧经贸关系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将于2017年9月至2021年8月开展第四期知识产权合作项目“IP Key中国”,继续在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欧双方都是地理标志资源丰富的经济体。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合作,对于扩大双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规模、促进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领导人对中欧在地理标志合作与保护协定谈判中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并呼吁在2017年结束谈判。双方同意于6月3日以商定的方式依据各自立法将对方的地理标志名称清单对外公示,并愿意加快工作进展以达成协议。6月1日,钟山部长与马尔姆斯特伦委员举行工作会谈,就欧盟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世贸组织第11届部长级会议等共同关心的多双边经贸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第19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在李克强总理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于6月2日在布鲁塞尔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欧盟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IP Key中国”的行政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关于地理标志合作与保护协定谈判的备忘录》。
我国6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通过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专利分类联盟(IPC)修订工作组第37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7项IPC修订提案接受了审议,其中6项获得通过,将在2018年新版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生效。
“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有3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通过。“此次6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在‘十三五’初期即获得提案数量翻一番的佳绩,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类业务能力正快速提升,国际影响力及话语权正不断扩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相关工作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IPC分类修订工作再结硕果,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