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我说:what?他重复:nice shoes.我又说:what?他又重复:cute shoes.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shopping活动。我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地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At some point,I lost interests in making my life a soap opera.At some point,I started pretending I’m not home when people knock on my door.那么,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和蚊米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清华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独来独往。翻看当年的日记,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声笑语以及“阳光灿烂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象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那我为什么老嚷嚷着想回国呢?难道就算寂寞,上面也要裹上一层热闹的糖衣?而今天的地球上,没有哪里比中国更热闹。
可是,热闹有两种,一种是充实和丰富,一种是鸡飞狗跳。
可是的可是,苍白也有两种,一种对能量的珍惜与节约,一种是荒凉与空洞。
如果从鸡飞狗跳退出之后进入的只是荒凉与空洞,或者反之,这还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吗。
本来我还一直为离开纽约这个“大城市”前往剑桥这个“小镇”而伤感的,后来我想通了:在美国这些年,虽然我名义上住在大城市,但过得其实也只是“小镇”生活。除了在波士顿那大半年,来美7年,我活动的范围一直是一个叫做morningside heights的小社区:96街为南界、125街为北界、Riverside为西界、Amsterdam为东界,还不如剑桥大呢。
这么一小块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
来美7年,我没有去过西岸,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过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并没有强烈的旅游的愿望。我成为一个全球流浪者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我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而已。
他们说人生是一场旅行,我怎么觉得人生就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们还说时光飞逝如电,那说的大约是中国的时间,而不是这里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宽阔平静的河流,一点一点往前挪,还动不动断流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