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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上海警方根据线索,将贩卖“上头电子烟”的洪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顺线摸排,警方侦查发现,洪某还曾向多名未成年人出售过此类违禁品。
一天,4名未成年人聚在一起玩,出于好奇,其中一人提出想吸食依托咪酯烟弹,其他3人也表示感兴趣。于是,他们联系上了洪某。随后,在约定地点,他们从洪某处购买了1颗依托咪酯烟弹,将烟弹安装在“电子烟”烟杆上,轮流吸食。过了一段时间,4人再次向洪某购买该烟弹。他们再次吸食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其后,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洪某提起公诉。根据刑法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由于警方对海洛因、冰毒等毒品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暴利,转而寻找一些兴奋剂、麻醉剂等新型活性物质替代传统毒品,依托咪酯即是其中之一。不法分子将其伪装成“合法”的“上头电子烟”,披上“危害低”“时尚潮品”的外衣,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依托咪酯“电子烟”的伪装性强。一些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具有较强的好奇心,由于自身警惕性不高,且对法律知识认知不清,容易被新型毒品诱惑。
为进一步遏制“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等群体中蔓延,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制造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系统整治电子烟油中添加毒品及替代物质违法犯罪,加强网络“上头电子烟”贩卖行为的清理整治,对向未成年人售卖依托咪酯“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握指成拳,形成合力。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完善执法协作,加强执法联动,重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非法生产涉毒电子烟窝点进行溯源打击,加强“上头电子烟”中添加的毒品替代物质预警监测,定期汇总、分析、评价,全面掌握“上头电子烟”非法添加物质信息等情况。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上头电子烟”危害和禁毒法律法规宣传,为未成年人筑牢“知毒、识毒、防毒、拒毒”的禁毒防线。
“我好像被骗了,能不能帮忙把钱找回来?”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公安局的值班民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家住开化县华埠镇御景苑小区的郑某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17岁的郑某平时酷爱玩电子游戏。一天,他想私下购买一个等级更高的游戏账号,某玩家发布的转卖信息引起了郑某兴趣。在聊天过程中,对方让郑某下载一个软件,谎称专门用于收款操作,更加方便安全。
郑某没有多想,根据对方要求下载并登录了该软件。过了没多久,对方又发消息说银行卡被限额,需要转账才能解冻,希望郑某帮忙转钱激活,成功后将把钱原路退回。
与此同时,郑某手机上收到了对方发来的一个二维码。“扫一下就可以,我来替你操作。”在层层诱导之下,郑某完全依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次日,郑某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发现对方已将其拉黑。因郑某手机关联了父母银行账户,此时,郑某已前后被转走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