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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线与环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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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前提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对向交流,循环往复的过程。如果说三段论像一条线,那么它就像一个环。

小前提(事实)的形成需要依赖大前提(法律),而大前提(法律)的形成也需要依赖小前提(事实)。用一句耳熟能详的话来说就是,“目光在事实和法律之间流连忘返。一会儿看看事实,一会儿看看法律。”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最终的三段论。

整个法律适用的思维模式就是这样一条线和一个环的结合。三段论的逻辑结构是一个单向直线的模式,而大小前提的形成过程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环状结构。

很多中国的法律人只知一条线,不知一个环。他们视司法就是一个三段论的直线过程,将任何追求人情事理的东西排斥在法治范围之外,脱离实际,脱离生活,将僵化教条视为司法的理所当然,严重背离普通人的基本正义感受。

其实,三段论大小前提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权衡利弊,选择取舍的过程,就是事实与法律对象交流、相互塑造的过程,所有的人情事理、公平正义都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塑造完成。司法艺术的核心正在于此,而不在三段论那个逻辑形式中。更为可悲的是,这其中有许多法律人一腔热情地信仰法治,为法治事业奋斗,却由于不能全面地认识三段论,播撒下的是不能发芽的死种子。怎不令人扼腕叹息!

这方面的代表就是前些年颇受好评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它不仅极端晦涩难懂,而且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原因就是作者的理论水平只停留在一条线的阶段,完全没有深入到一个环的程度。对它的普遍认可,清楚地说明了僵化思维在我国法律界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也说明了厘清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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