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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推出租赁住宅?
事实上,最早提出租赁住房概念的是2009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官方文件在次年6月揭晓,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那时只是把租赁住房纳入了住房保障体系。
到了2015年,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第二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今年5月,住建部又起草《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租赁住房才正式被纳入商品住房的范畴。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出租赁住房?
显然,“房住不炒”是最重要的理由之一,
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投机。
恰如“只需不供土地即可不出地王”的思维逻辑,“无房即可无炒”,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新房供应将逐渐萎缩,供应减少,“无房可买”,泡沫自然也就少了。
主观上看,超大城市房价已经高企,政府已不希望炒房投机卷土重来。客观上说,城市化进程迟早会见顶,未来购房需求也会逐步萎缩,大规模建房有可能造成未来的资源浪费。
另一个更深层的理由是,超大城市唯有控制人口规模,才能缓解越来越重的大城市病、才能可持续地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才能平衡城市的住房供求关系,而控制人口增长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让外来人口没有落脚的家。
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被大城市病所困扰的二线城市跟进效仿。
外来人口真的不能在超大城市拥有自己的家吗?
我国的住房已经不少了,全国现有人均城镇住房面积已超过36平米,还有超过45亿平米的未竣工住宅还在建设之中,的确需要适当放慢住房建设节奏了。
有人一定会说,我的住房面积被平均了,从面积上讲这是极有可能的。但其实我们都不缺住房,只是住房的分布结构和面积大小不均衡,超大城市吸引了更多的外来人口,而外来人口在老家并不缺房,他们来到了超大城市,才会没有自己的住房,他们在超大城市买不起房或者只有很小的住房,但又不愿回到老家——可以买得起大房子的中小城镇。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将深化以居住为主、市民消费为主、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所谓市民是指户籍人口和拥有居住证的新市民(人才为主),只有暂住证的,属于不能享受住房消费的外来人口。
超大城市现在已经不想再为外来人口提供销售型商品住房,不希望更多的人常住下来,减少住房供应、控制外来人口购房就是控制人口规模快速增长的一个逼不得已的办法。外来人口不能购买住房、只能租赁住房,低租金负担能力外来人口将被迫离开,超大城市人口质量将得到提高,当然,低端服务业人口会减少、收入会增加,但他们再也无法圆梦超大城市,再也不可能在超大城市拥有自己的家。
不断有外来人口进入超大城市,幻想自己有可能成为超大城市欢迎的人才而扎根在超大城市,但更多的外来人口最终将回到他们的老家或者老家就近的大中城市、城镇、甚至农村,不再“留恋”超大城市,
没有自己的“家”就是他们回家的唯一理由。
是时候推出租赁住房了,不管你是否愿意,超大城市都已经启动租赁住宅建设,让外来人口可以学会更多技能却不必留下,可以贡献增加值却不占用紧俏的土地资源,让外来人口的回家之旅可以只有“怀念”而没有“后顾之忧”,可以放下大城市的紧张忙碌而享受小城镇的轻松休闲,让超大城市的住房资源得到高周转般的高效利用,也让购房人宝贵的住房资源名正言顺地避免闲置浪费,
实现租赁住宅“轮动式利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