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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觉得,对方那样的为我吃醋,难道不是因为太在乎我、太爱我了么?很可惜,答案是未必。当所谓的吃醋演变成了对你生活的过度干涉,甚至完全不顾你的个人意愿时,就不再是喜欢了。因为
Ta不惜为了自己的心理感受,伤害你的生活和感受。
没有尊重的关系,只是单方面满足自己的自私。
3. 你需要把激烈的情绪和喜欢区分开来
还有一种情况也常常被误当作爱的表现,那就是一些激烈情绪的流露。比如说,对方可能会为了你痛哭流涕,为了你歇斯底里,为了你做一些看似很疯狂的事情,甚至不惜伤害自己。但这些都不能成为Ta是真的喜欢你的证明。
我们曾经写过的电影《两小无猜》中朱利安和苏菲,这两个人的痴缠纠葛持续了二十年,他们的情感激烈而又炽热,可以为了对方做任何事。但,
这并不代表他们懂得什么是爱。
他们那种激烈的、失控的情绪灼伤了他人、对方和自己,这使得两人最终也没能走向一个好的结局。
真正的喜欢和爱,是去尊重对方的需要和感受,是去考虑什么是对对方好的,去了解什么是对方想要的,尊重对方的意愿和自主的选择。把自己强烈的情绪宣泄给对方,仍然是自己的一种需要而已。
每个人都会自私,但因为喜欢,我们会努力寻求一种共赢的方式,而喜欢地程度越多,我们会在越多的时候,选择把对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所有的关系中,都一定存在需要妥协的时刻。
那些心甘情愿妥协的时刻,就是你们双方确认喜欢存在的时刻。
为什么你总是喜欢上不喜欢自己的人?
一个首要的原因,是
很多人把自己痛苦的时刻,错误理解为“这说明我真的很爱ta”。
所以,在喜欢上不喜欢自己的人时,他们频频感受到自己被对方刺痛,而他们不断把这解释为“自己真的在乎对方”,“即便这样我仍然被对方吸引,ta一定是特别的那个人“。
精神分析大师Charles Brenner 曾经指出,我们心灵运作最基本的机制就是“趋乐避痛”。但在这些人身上却不是如此。这就是“认知”对我们的心灵施加的欺骗。影视剧、言情小说,告诉我们虐恋才是爱得深。我们的头脑在痛苦和深爱中画上了错误的关联。
然而,
痛苦固然是爱的一部分,但不要忘了,快乐也是的。你并不喜欢那些给你带来很多痛苦的人,你的本能原本会这样告诉你。你只需要反复告诉自己,你因为一个人感到快乐,才更能说明你喜欢那个人。
除此之外,总是喜欢不喜欢自己的人,或是甘愿待在这样一个人身边,有一个主要的原因还是低自尊。
低自尊者总是觉得自己不够好,相信自己配不上美好的事物和人。
因此,当这群人面对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时,他们才会感到真实:这就是世界该有的样子,ta看到的是真实的那个“不够好”的我。而那些很喜欢他们的人,让他们感到不适,他们在这些人面前找不到真真切切的自我感。我们会首先追求真实的存在,然后才追求幸福的存在。当我们认为“不被喜欢”才是应有的真实,我们永远也走不进一种快乐的人生。
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就是只喜欢(至少在一开始)不喜欢自己的人,并且沉迷于努力让这样的人喜欢上自己。而在对方终于喜欢了自己之后,就又没有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