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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在北京的台北人赖正哲回忆,他曾在台北开了一家书店,名为“晶晶书库”,想给同性恋们一些白日之下的空间。没几年,因引进的同性主题书籍被认定涉嫌“妨碍风化罪”中的“散布、贩卖猥亵物品及制造持有罪”条款,晶晶书库的书遭全部扣押。
随着“女权火照夜路大游行”的出场,同志群体意识到,需要以自己的名义走上街头,而第一个提供这个机会的是马英九。
马英九任台北市市长时,于2003年11月1日首次引进了在美国已有30余年历史的“同性恋骄傲大游行”。
“那是一个象征意义的游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元豪称,那次游行也给了同性恋“解缚”的可能。
“我们从新公园出发,走到西门町红楼广场。”祁家威回忆,那次,他高举彩虹旗走上街头,站在一辆送货车上,要所有经过的人、车,都不得不抬头看向他,“这是一种心战,不能让同志被轻视。”从此以后,只要是游行,祁家威总要找到最高点。
台湾著名导演周美玲将自己的纪录片《私·角落》带到了新公园的广场上,公开放映,“我当时想告诉大家,同性也是很美的,是很艺术的。”
投影里的电影人物在互相“交缠”,投影本身也迎着微风晃动……活动组织方之一、台湾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王苹说,“我们刚开始有点忐忑,但是在那样的场景和气氛下,并没有人觉得尴尬。”
可是,据台北市官方统计,首次骄傲大游行仅仅来了几百人,大家戴着口罩、墨镜、扮装,甚至是面具,并不愿完全曝光于众。
2015年10月,台北市政府主办的
123对情侣的联合婚礼上,吕欣洁和陈
凌是其中十对同性伴侣之一(udndata图)
2004年,“性别平等教育法”在尤美女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合力推动下通过,媒体里、教材中开始正视性别议题。
那一年,在台湾大学念社工一年级的吕欣洁加入了同志咨询热线协会,她遇到了自己的初恋女友,在偶然的机会下向家人出了柜。
吕欣洁有个自小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的妹妹,三次脑部手术、三次心脏手术,全家一直活在紧绷之中,生怕错失了哪一眼便是永别。刚恋爱那年,妹妹再度突发高烧入院,她带着学姐来到医院,告诉妈妈,“这是我的女朋友。”
“我当时至少有十几分钟说不出话来。”吕妈妈说。但是妹妹高烧不退,她无暇处理这些复杂的情绪,也不想去触碰这个敏感的话题,心想等吕欣洁度过一段“模糊期”后,也许又可以恢复“正常”,喜欢男生。
家人选择避讳、不谈、等待“改变”,妹妹却是第一个支持吕欣洁的人。“知道我是同志以后,她坦率地跟我说,觉得我跟电视上的同志一样好奇怪,我反问她,‘我很奇怪,你是不是就不爱我了?’”
“不会啊,你很奇怪,但是我还是爱你。”
吕欣洁忍住哽咽。现在,爱她的妹妹已经永远地离开了她。
随着“性别平等教育法”的推行,台湾已经将性倾向及性别特质纳入“法律保障”。像吕欣洁所在的同志咨询热线等社会团体则一方面为同性恋答疑解惑、提供援助,一方面游走于各级学校,让同志义工分享生命经验故事,“同志毕竟还是这个社会的少数群体,如果说有20%一定支持的,20%死活不支持的,我们就要去重点争取那些60%的人。”吕欣洁说。
而选择走进学校,引起了保守势力的反弹。“他们是要改变教育,改变‘法律’,从而改变整个社会的文化,最先受到影响的便是孩子。”反对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幸福联盟(下简称“幸福盟”)发言人曾献莹称。
以幸福盟为代表的一系列反对同性恋及相关议题进校园的社会团体,其政见出发点是认为人类的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会受到教育和周围人的同化影响。曾献莹称,“小朋友就像一张白纸,你给他什么,他就会往那个方向走。”
不过对幸福盟的这一担心,世界精神医学会曾公开宣示,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科学证据能证明性倾向可以被改变,“司法院”此次的“释宪判决”也采纳了这种意见,认为“性倾向属难以改变之个人特征”,亦即性倾向、性别认同与性别平等教育并无必然联系。
此后,2011年,性别平等教育纳入课纲。台湾现行的各个中小学教材版本中都加入了有关性别认同的内容,其中涉及同性恋的相关解释,从小学五六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皆有涉猎,“让孩子从小就认知,生理上同性别的人,性倾向、性别特质都可能与自己不一样,极为重要。”尤美女说。
这些年来种种禁止性倾向歧视的“法律”,成为为同性婚姻“合法化”铺路的重要助力。廖元豪教授称,“这些法律首先宣示了有同性性倾向的人,是应有法律保护的,也同时将鄙视同志的偏好(preference)去正当化。”
逐渐地,同性恋者的婚姻也被认为是其生而为人所需要的制度保障,同性婚姻“合法化”议题终于在政治和社会层面摊牌,进入短兵交锋阶段。
2014年的农历“七夕”,祁家威站在“司法院”门前,突然给代理律师许秀雯跪了下来。
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单打独斗,称自己“退休”三十年,是“onemanteam”(一个人的团队)。
2013年,祁家威再次尝试登记与同性结婚被拒。一路打官司一路输,到了“最高行政法院”,强制规定要请律师,他只好找到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下简称“伴侣盟”)的许秀雯。
此时,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已颇受关注,除了社会团体从外围的推动之外,“立法”进程也已启动。
2006年,民进党“立委”萧美琴曾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当时在“程序委员会”就被挡下,无法排入议程。
2012年,出生于富裕家庭、长期致力于同志平权运动的陈敬学与其同性伴侣阿纬,就办理结婚登记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当时为声援陈敬学,伴侣盟提出“多元成家草案”,包括“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及“家属制度草案”。其中,“婚姻平权草案”由民进党“立委”郑丽君代为提案,在尤美女任“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期间在“立法院”“一读”通过,第一次将同志婚姻议题纳入正式文书。
“立法院”外,台北市的同性恋骄傲大游行从2003年只有几百人戴着面具参与,发展到2012年已有多达65000人出现在队伍中,主办者还开展了一个月的游行环岛活动,邀请参与者达20个社会团体与民众自发组织,从高雄美丽岛捷运站出发,携台湾同志游行10周年纪念彩虹旗,一棒接一棒,环台一周。
2013年10月26日,同性恋骄傲大游行有67000人参加,再创纪录。一个月之后,反同婚群体护家盟也发起反对“多元成家草案”和反同婚的游行,展开反制。紧接着,著名歌手张惠妹召开免费演唱会,“凭爱入场”,声援婚姻平权。
再过一年的游行则不仅有明星现身,更有蔡英文、苏贞昌等政界大佬在“脸书”上遥相呼应。著名歌手蔡依林随后发布《不一样又怎样》MV,表达自己的支持。此时的同性恋骄傲大游行已不再是同性恋者的自娱,更转化为一个多方参与的大型派对。
然而,“院”外的“席卷之势”没能得到“立委”内部的认可。因在“立法院”内公开听证会讯答阶段“立委”全体退席,尤美女甚至一时成为“光杆”“召委”,“法案”最终流会,此后又被“归零”取消。
与今日备受同志支持的盛况不同,尤美女在当时不但是反同婚团体的“箭靶”,更因同婚“法案”遇阻,成为同志团体抗议的对象,办公室电话被打爆:“同志人权不是你们的主张吗?为什么没过?”
在各县市地方层面,曙光则已渐次初现。
2015年5月20日,高雄开始受理同性伴侣在户政信息系统加注“伴侣关系”的标注。紧接着,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新北市、嘉义市、桃园市、彰化县、新竹县、宜兰县都宣布可在户籍处登记伴侣关系。
这种标注并无“法律效力”,不能拥有遗产继承等婚姻带来的权利,也不会显示在身份证、户口簿上,“标记之后,我的配偶栏依旧还是空的。”同样是同志的律师陈怡茹说。
在台北市,吕欣洁和陈凌是伴侣关系登记的首例。2015年10月,市政府主办的123对情侣的联合婚礼上,吕陈二人也是其中十对同性伴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