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识产权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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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著协首起维权诉讼的思考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8-09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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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依法成立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可见,文著协有权提起诉讼的前提有二:一,其是集体管理组织,二,其需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根据文著协网站介绍,2008年10月24日,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作家协会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成立,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十三条 亦明确写明了 文著协作为唯一文字作品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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