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果两个人都是第(1)种,这类暧昧关系常见于亲密关系的早期阶段,是双方靠近对方的过程;
如果有一方是第(1)种,另一方是第(2)或第(3)种,则前者往往时不时感到受挫(推进关系的愿望无法达成),又因为对方没有明确表明拒绝而不敢决断,感到“被困住”,最终产生对对方的愤怒情绪。
如果双方都是(2),这类暧昧关系往往以更明确的“浪漫关系的不存在”为结局。
而如果是(3)的状态,则会给暧昧关系带来最多的变数,却也是最常见的状态。
*暧昧关系的特点
1. 双方对于关系的期望常常存在差异
暧昧中的双方对于彼此的亲密程度、忠诚度以及责任义务(Obligation)的期望往往都存在差异(Draucker & Stephenson, 2012)。
倾向于承诺时,认为彼此应当更亲近,也更愿意花时间与对方相处,甚至在一些场合做出一些看似“宣誓主权”的行为。而倾向于拒绝时,则认为彼此应当保持适当的距离,自己也能够与其他人保持一定程度的亲近。
在忠诚度方面,倾向于承诺时,一方会希望自己是对方唯一的暧昧对象 (exclusive),在对方对他人做出一些暧昧的或是与自己同等亲近的举动时,便会感到愤怒、吃醋(jealousy)、甚至觉得对方背叛了自己。而倾向于拒绝时则认为,双方的关系并不存在承诺,因此也就并不排他,更不存在忠诚的问题。
人们对于伴侣总有许多责任义务的期待,例如伴侣之间,应该在另一半有困难的时候,及时提供支持。倾向于承诺的一方便会对暧昧关系中的另一方,也存在这种对伴侣的责任义务的期待,而倾向于拒绝的一方,则会认为这种妄加的义务毫无根据。
此外,对于关系期待的差异本身也是造成两人关系停留在暧昧中的原因之一。更确切的说,是双方对于不同期待的缺乏沟通,使得两人深陷于对对方的行为与期望的猜测之中。这种猜测很多时候是会阻碍双方做出实质性的举动,来促进彼此的关系走向更明确的阶段的。
2. 付出与索取的不平衡
当暧昧中的一方更倾向于承诺,而另一方更倾向于拒绝或处于摇摆中时,双方就有可能出现一种付出与索取的不平衡(Silentio, 2011; Stanley, 2014)。
更倾向于承诺的一方在关系中的配合度会更高,更愿意自发地为对方考虑。而由于暧昧关系没有责任义务的约定,他们的这些行为并不一定会获得回报。
暧昧中会有哪些常见的表现
倾向于承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