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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层与分层:中国社会成员构成研究中的两种分析逻辑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24-09-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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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以来,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阶层等社会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比如,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早已瓦解;工人阶级白领化趋势;社会保障事业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贫富差距的消极作用等。在中国,随着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社会生活的主轴开始转向通过改革和发展来谋求根本制度框架内的体制完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由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形式多样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成员构成以“大分化、新组合”为基本特征,阶层的因素日益突出。在国内的研究中,把阶层分析作为分析社会成员构成的基本的、经常性的视角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与此同时,学人们对于阶层含义的理解却存在着原则性的差异。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对于阶级与阶层关系的理解上。对于两者的关系,可以把国内学界的认识区分为五种情况。具体如图1所示:


A. 阶层内含于阶级(阶级大于阶层) 。对某一阶级内部进行阶层划分是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的基本观点。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于农民阶级等进行内部阶层划分的做法,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继承与创新,也成为坚持“阶级包含阶层”观点的理论来源。早在20世纪中后期,有学者明确提出“对历史上农民阶级必须作阶层分析”等学术论点即为对上述理论的应用。20世纪80年代,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恢复重建以后,国内诸多学者仍然坚持“阶级包含阶层”的经典理论,较好地继承了这一点。


B. 阶级内含于阶层(阶层大于阶级) 。在多元分层理论中,马克思非常正确地以所有制标准来划分社会成员的做法,即阶级分层,被视为多元分层模型中的一种,或者多元分层标准中的一种。


C. 阶级就是阶层(阶层等于阶级) 。如陆学艺教授认为,“在大多数英文文献的有关论述中,并不存在‘阶级’与‘阶层’两个概念的明显区别……真正的区别并不在于采用哪一个词汇,而在于采用哪种思路来分析‘class’这种社会现象”。也就是说,不主张对阶级和阶层进行明确的概念区分。


D. 阶级并列于阶层(阶级与阶层相平行)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将阶级理解为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的代名词,而将阶层视为韦伯主义阶级范式;阶级与阶层属于两种并列的研究范式。


E. 阶级包含阶层,但阶级在数量上少于阶层 。该观点是对A观点(阶级大于阶层,即阶级包含阶层)的继承和创新。即:该观点总体上坚持对阶级内部进行阶层划分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但是伴随中国阶层分化和社会流动的历史进程,中国社会出现了诸多过渡性群体(大学生群体、军人群体等)、交叉性群体(农民工阶层等)以及边缘性群体(乞讨者群体等)。这些群体尚未超越“自在阶级”并达到“自为阶级”的标准而停留于阶层属性范畴。作为对社会成员构成的分析活动,阶级阶层研究不可能忽视上述社会群体的存在。在学术研究中,该论点坚持“阶级包含阶层”,即对阶级内部做阶层划分的主流论点;同时,将尚未形成阶级而以阶层属性存在的社会群体纳入分析体系,因而,就出现了阶级概念所包含的社会群体少于阶层概念所指的社会群体,即阶级少于阶层。


形成上述差异的关键,在于社会成员构成现象的极端复杂性,也在于国内学者认识到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同韦伯主义阶级范式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 对于这种区别,有学者将其解读为学科间的差异,即政治学偏向于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并将阶层主要视为阶级基础上的内部划分;社会学偏向于韦伯主义阶级范式,并将所有制标准列为多元分层标准之一,或者不对阶级和阶层做明确区分。也有学者将其解读为分层模式的差异,即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属于单一分层模式,而韦伯的阶级理论属于多元分层模式。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人类历史上形成的理论成果,不同学科虽有理论偏向,但绝不会排斥任何优秀范式对于本学科的贡献;马克思虽然以所有制作为阶级划分的标准,但不排斥从生活方式、教育程度、阶级心理或政治组织等方面阐述阶级内涵。实际上,造成上述差异的真正原因在于两种理论范式对于“层”的理解有实质性的区别。


在英语中,“class”既对应于“阶级”,也可对应于“阶层”。比如,在韦伯的著作中,“classes”被翻译为“阶级”,而“social classes”又被翻译为“社会阶层”。“stratum”一般只翻译为“阶层”;但是,其动词形态“stratify”则被翻译为“(使)分层,成层”。也就是说,阶层既有名词意义上阶层类型的含义,也有动词意义上将社会成员进行类型划分的含义。在中文中,《辞海》将“阶层”解释为“在同一阶级中,因财产状况、社会地位或谋生方式不同而区分的社会层次”;而将“社会分层”定义为两个含义:1)‘社会阶层化’,即依一定标准(财富、权力、职业或声望等)将社会成员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2)阶层分析,是对阶级分析的深化,即:将同一阶级按经济地位不同分成若干层次。《中国百科大辞典(社会学)》则对社会阶层和社会分层进行了明确区分:社会分层是指根据一定标准,把人们划分成高低有序的等级层次,如“韦伯—沃纳分层法”;社会阶层则指:1)同一阶级中由于经济地位不同而分成的若干层次;2)非阶级划分的社会集团内部的层次;3)既同阶级有直接联系、又不单独构成阶级或附属于某个阶级的社会集团及其内部层次。


这就是说,在社会成员结构分析中,“层”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指阶级内部更为细小的社会群体,同时,也包含若干交叉性、过渡性或新兴社会利益群体;另一种则指按照一定标准将社会成员划分为高低有序的地位层级序列。因而,前一种“层”,可称为阶层;后一种“层”则称为分层。其中,阶层仅有名词属性;而分层既可以是名词意义上地位序列中的某一层级,也可以是动词意义上划分阶层的过程。在分析活动中,阶层作为内含于阶级的基本概念,除依据所有制因素外,还要结合劳动方式、收入方式和收入水平等具体的经济因素或其他社会因素对社会成员结构进行考察。对社会成员结构进行分层研究,其理论逻辑在于选择一定标准进行层级序列的建构,并观察不同社会群体在层级序列中的位置。


概念即方法。 阶层分析和分层分析是沿着两组不同的概念体系所进行的具体研究活动。阶层分析中的“层”是从阶级到阶层的逻辑概念,是对阶级进行细化分析的方法;分层分析中的“层”是从阶层(阶级)到分层的逻辑概念,是对阶层(阶级)进行高低排列的方法。 这意味着,在社会成员结构研究中,阶层与分层在概念上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二者在具体分析过程中的理论逻辑差异;这种理论逻辑的视角差异也就必然会形成对中国社会阶层格局的不同看法。因而,对阶层研究和分层研究的理论差异进行系统梳理,同时,以这种逻辑差异为基础认识国内社会成员结构分析的两种不同研究路向,成为一项必须去做的具有基础性的技术性工作。


二、阶层研究与分层研究的理论逻辑差异

阶级阶层现象是伴随私有制的出现以及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社会成员间的功能性分化和地位性分层。在认识层面上,阶层研究将人类社会的阶层分化现象解释为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以回答社会成员构成中的功能性差异和阶层状况差距等现象;分层研究则偏重于对不同社会成员间社会地位的等级序列进行解读,以回答社会成员间在资源和机会占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从理论来源看,阶层研究主要来源于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而分层研究则主要来源于韦伯主义阶级理论。如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所言:“设想各种阶级理论是沿着一条连续线排列的。这一连线的两极完全可以视为由马克思和韦伯的经典理论分别占据。”对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阶级理论的区别,国内学界已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如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对社会深层结构的分析,即回答“你为什么得到”的问题;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是对社会表层结构的分析,即回答“你得到的是什么”的问题。这种理论基础层面的逻辑差异,直接影响了两种研究路向对于中国社会成员构成的具体分析活动。因而,对理论基础差异进行梳理,构成理清两者逻辑差异的前提。


(一)对于社会分工的解释重点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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