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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看到另一个1月新开楼盘要求“10天内网签并签署贷款合同”,并约定“全款到账”日期,还觉得它家非常苛刻,是不是“疯了”?
到现在,已经有很多一手楼盘都在默默地提高对首付时间的要求。(一直关注《住在上海》的开盘速报文章的同学应该已经发现了。)宝山某楼盘是要求3天内签约。1月份开盘时还曾要求1个月签约的某楼盘,最近一次开盘要求的是“七天内完成首付并网签”,同区另一个盘4月第一次开盘时就是这个要求了。
“七天内网签”现在已经是主流盘的主流付款和签约要求了。
松江某盘
选房后30分钟付齐首付,奉贤某盘付清首付后才能选房。
(之前可能是闻所未闻的啊!ps:腾讯最近的超链接功能不大好用,奉贤那个要求付清首付才能选房的新盘我们也发过销控表的,只是一时搜不到超链接了~~)
去年甚至年初时,对某些盘还可以拿张认购书回家慢慢凑钱、卖房(虽然近呛不一定好卖),现在必须是拿着现钱、卖完房、去完名准备好资格来直接签约了。
这对于大多数置换客户而言,得占用多少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多少?不言自明吧。其实有一点挺好理解的,如果现在真的已经成为了“买方说话、买方随便挑”的“买方市场”,二手房的佣金应该都由上家来出。一手房这些半年及以前看来就像“疯了”一样的“挑客户”要求肯定不存在的。“挑客户”当然是企业正当正常的市场行为,但这不是“变相涨价”是什么?
至于为什么这样的矛盾到现在特别突出?继续深究就比较敏感了。可以参考《住在SH》3月份的一篇纯探讨文章👉
政府规定最高限价,将给市场带来哪些后果?
我们当然盼望有一个越来越透明、越来越程序公平的房地产市场,但是本质上的供需矛盾如果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行政措施来干预的话,经济学原理早就告诉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确实都在身边发生着。
2. “增加新建住宅用地”当然是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