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标题读者并不好理解,因为它涉及到了有限性、偶然性这样看起来日常又非常具有哲学意涵的概念,在书中同时他勾勒了相当多哲学史上的经典主张,包括先验哲学、主体性哲学、传统形而上学,而他又是以一个相关主义这样的概念所展开的。所以我首先想勾勒一下梅亚苏的基本前提,什么叫相关主义。
我想从一个非常日常的观察开始,我手里拿了一个红色的苹果,日常我们当然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稀松平常的观察,但是对哲学家来说,我们关心的不仅仅是这个苹果被我拿着,它具有什么样的气味,它是多少价格等等。对哲学家来说同样重要的是我有什么样的权利,可以说我手里拿着红色的苹果这件事情是真的呢?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红绿色盲,他的确具有红色这个概念,但是他却不具有像我们其他人的红色知觉,同时我们也可以设想其他的生物,甚至是外星人,他们具有类似的认识的机制,但是他们却不会说出“我手里拿一个红苹果”这样的事情。
所以通过这样的观察我们可以看到哲学,尤其是现代哲学始终在考虑和区分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说我可以谈这是一个东西,它是苹果本身;但是另外一个事情,我们会说我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我手里拿的的确是一个红苹果,而不是其他颜色的苹果,或者说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它的确是一个苹果呢?甚至可以说我们究竟有能力认识到我身边所处的一切的事物吗?或者说我们的确认识到一些东西,可是这些认识中什么东西是绝对的、是事物自身的,而什么东西只是相对、对我们来说有效的?
现代哲学一个非常经典的区分是我们可以区分认识中有效的、绝对的东西和认知中相对的属于我们的东西。
第一点就叫做第一性质,比如说我拿到这个苹果,我可以说它是一个苹果,它具有既定的形状,而这些东西是属于这个苹果对象自身的。但是除此之外,当我们谈这个苹果是红色的,它是有香味的时候,这个时候这些东西并不是苹果自身的性质,而只是我在认识把握到它的时候所赋予它的性质。所以我们可以区分两个东西,一个是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另外一个则是仅仅对于我们有效的东西。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的区分也是现代哲学非常经典的思想线索。
进一步的问题是,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明确地将属于我的东西和事物自身的东西给区分开来?是否有一种可能,一切那些看起来属于对象自身的东西,都仅仅是属于我的,或者说对象对于我而呈现的那个方面呢?这恰恰是在现代哲学推进到康德哲学阶段的时候最鲜明的一个特征,在康德看来一切有效的知识其实并不是事物自身的知识,而只是对我们来说有效的知识。所以我们所思考的并不是那个绝对的、与我们没有关联的东西,而是相对于我们的、对我们所显现的那个知识。而康德的影响如此巨大,康德自己说他的哲学引发了一个哥白尼革命。
而在之后的哲学家看来这样的一个革命是根本性的,以至于其他哲学家很难不在康德所引发的这个思想革命之下展开思考。所以在这样一次思想革命之后,人们讨论比如说这是一个红色的苹果,并且界定它的性质、它的范畴,这样的思考方式已经不再具有主流的意义。
反而我们需要讨论什么问题呢?究竟是什么确保了我们谈论这个苹果的陈述是真的?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对这个对象的思考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这个时候我们所谈论的不管是这个苹果还是这本书,还是我所处的世界以及这个世界所运行的规律,我们谈论的就不是它自身的知识,而仅仅是我对它的知识。而这个把我们的知识限定在我对一个对象的知识的主张,在梅亚苏看来就叫做相关主义,相关总是主体、客体相关,思维与存在相关,自我与对象相关,我们无法脱离这样一个相关性,而仅仅谈论那个绝对的事情本身。
相关主义有两个基本的主张,首先第一点为什么我们无法确定的直接地说这个苹果,我手里有个红苹果这件事情是真的呢?在先验哲学,尤其是康德看来,这是因为人类理性是有限的,因为人并不能够分享神的理智,所以他只能够表象,以他的表象形式而接受那个认识的世界。
与此同时,恰恰因为理性本身是有限的,它就无法通达事物自身,无法通达世界自身,它所认识的仅仅是那个对它来说显现的世界,而那个与我毫无关联的对象或者说绝对者,则是无法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