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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城市的规划都由国务院批复,只有刚才提到的100多个“榜上有名”的城市才需要,剩下的城市规划由各省区市政府自己搞定就够了。所以,批复本身就已经说明了该城市的地位,是一种“身份象征”。
《城乡规划法》中明确,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好理解,“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是指什么呢?最早在1996年,还没有《城乡规划法》时,国务院曾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国务院指定的其他重要城市为“非农人口50万人以上大城市”,当时有将近80个。也是从这时起,国家加快了城市规划的批复。
这个标准在2007年《城乡规划法》出台时被废止,同时,“国务院确定的城市”概念也一般被理解为计划单列市、历史文化名城、城市人口超过100万的,以及国务院认为重要的城市。这个被众多权威媒体引用的说法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虽然没有找到官方的出处,但从目前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情况看,基本和这个规律一致。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三沙市,2013年国务院发出通知,确定海南省三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显然这属于“国务院认为重要的城市”范畴。
目前,直辖市中因上海的规划期限从2016至2040,所以暂时还没有得到最新批复,京津渝全部已获批复。15个副省级城市也都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