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立信用体系联合激励惩戒
为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快推进制度标准建设、推动解决租赁车辆道路交通违法处置和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的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相关
九成租车企业车辆不足50辆
1989年,我国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成立。目前,全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但与汽车租赁业发达国家相比,在车辆数量、市场集中度、网络化运营和服务能力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全国92.7%的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神州、一嗨等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20%左右(美国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达94%),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
小微型客车租赁是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需求的交通服务方式。为促进新形势下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健康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与小微型客车租赁的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龙头企业引领、网络覆盖广泛、经营行为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要。
(二)基本原则。用户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创新发展。
科学监管,规范有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