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来现场,在查看现场冲突视频、询问当事人后,公安机关认定,醉酒顾客刘某寻衅滋事殴打张女士,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张女士用啤酒瓶将刘某头部打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本以为接受完处罚,交了罚款,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却没想到不久后,涉事的刘某又找到她,拿出了之前的《处罚决定书》,因为里面包含着其受轻微伤的信息,以此要求张女士给他四万元的赔偿。
2021年5月,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半年后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两审法院都认为,虽然张女士用啤酒瓶殴打刘某系被迫反击行为,但该行为存在一定社会危害性,故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得当。
一审、二审接连败诉,灰心丧气是肯定的,而在别人眼里,这么一个小的治安案件也没必要如此较真,张女士说,这些年里她不是没想过放弃。
在律师建议下,张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监督申请。这一次,检察机关重新对一分钟的冲突现场反复进行审查,最终,以张女士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在刑法领域,正当防卫制度伴随着一起起典型案例,早已被唤醒,可张女士的案件,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治安案件,在这个领域,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并不多见。检察机关认为,在冲突中,刘某连续多次猛推、掐压张女士,双方强弱对比明显,张女士基于紧急状态下,被迫利用身边物品进行还击,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