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海南菜他也喜欢,自然,不做作,一派天真烂漫,有一种“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新鲜。
孟渔那天其实吃得也不少了。萝卜糕吃了两块,椰丝糯米粑吃了两个,蟹那东西,本来在外面他不怎么吃的,嫌麻烦,尤其和不熟悉的人一起吃,实在难看相。但它就放在他面前,近水楼台,他也吃了几个蟹腿。而蒜香黄秋葵,因为属于带苦味的“有操守”的食物,所以就吃得更多了,大半盘都是他一个人吃掉的。就算这样,他搁筷子的时候,桌上的菜,还有不少的。
我吃好了,你慢慢吃。他对姬元说。
他也不过是客气一句。两个不怎么熟悉的男女一起吃饭,其中一人——还是男人,先搁了筷子,说起来,是很没有风度的事情。他也知道的。
但他吃饱了——也没有勉强自己继续奉陪这个女人的兴致。
他以为,姬元接下来也会讪讪放下筷子的。
但姬元没有。她接着“慢慢吃”了,直到把桌上的六个菜吃个精光——真是精光,盘子里最后剩下的,只是些葱姜蒜作料了。
孟渔喝苦丁茶的时候,一直在观察姬元。
他有观察生物的习惯。小时候,他家和鲁迅家一样,屋子后面也有个百草园,百草园的颓壁残垣里也有各种虫子,蝉、果蝇、螽斯、蟋蟀,还有水坑边飞舞的蜉蝣。最漂亮的是蜉蝣,“蜉蝣之羽,衣裳楚楚”,一只只像着霓裳羽衣的贵胄公子哥儿,可惜是朝生暮死的薄命公子。他捉了它们放进玻璃瓶里,看它们如何伸胳膊蹬腿,如何打架斗殴——如果瓶里放进两只雄虫,再放进一只雌虫,是很容易打架斗殴的——孟渔会辨别许多虫子的雌雄,雄虫一般羽毛艳丽,短小精悍,身材苗条婀娜;而雌虫个头较大,尤其腰及屁股部位,十分肥硕,动作起来,有尾大不掉的迟钝,而且吃得更多。它们会一边雍容地吃,一边雍容地交尾。
姬元吃东西的样子,看上去,颇有那些雌虫之风。
孟渔之前是带了想法来的,他觉得姬元之所以为他接风,不过是巧立名目,而名目之下,是她对他有生物意图。
所以他一直冷眼旁观,看姬元如何一步一步地对他实施那意图。
女人吃东西本来是唱念做打的一部分。如果有男人在场的时候,女人压根不好好吃东西。如果是一群男男女女的宴,那饭桌就更不是饭桌了,而是个大戏台子,女人争奇斗艳,搔首弄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所以他老婆会翘了兰花指嘬了嘴小口小口地喝汤;朱茱会害怕鱼刺——那么细的鱼刺呢;五十多岁的马丽会用童声对他说“小孟,我实在吃不下去了”——他们有一次去长沙开会,酒店明明有丰富且免费的会议餐,她不吃——说不想吃,非要和他出去吃当地风味小吃。可一碗牛肉米粉,她还没吃到小半碗呢,就用奶声奶气的童声对他说,“小孟,我实在吃不下去了”。他当时真想扇她一嘴巴的。也是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不知道三岁小孩都懂的“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不过,马丽也可能是例外,她是因为研究冰心的儿童文学,把自己研究得走火入魔了。但究其性质,也和朱茱的怕鱼刺,和老婆的兰花指,是一样的。这是一种性别上的情不自禁。女人不论是老是嫩,也不论是雅是俗,这方面在先天都有着一样无可救药的浅薄,和戏剧化的本能。
孟渔总是忍不住,把女人当成他玻璃瓶里的虫子那样来观察。
他喜欢看她们在瓶子里“蜉蝣之羽,衣裳楚楚”的样子。
但姬元却没有“衣裳楚楚”。姬元说“我们一小时后‘尚周记’见”,他特意晚去了几分钟,不是他拿腔作调,也不是他没有风度,而是他以为就算他晚上几分钟,姬元也会比他更晚的。但没想到,他到“尚周记”时,姬元已经坐在那儿边看书边等他了。
她清汤寡水土木形骸地坐在那儿看书。孟渔一时间真是愕然了的。
在孟渔的经验里,女人但凡赴宴——也不管是大宴小宴,都是要妆扮的。但姬元没有,既没有盛妆,也没有薄妆,这个孟渔一眼就看出来了。姬元穿一件暗绿色衬衣,旧的,领口都有些泛白了,左眼睑下方,有一块明显的褐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正好坐在窗口阳光下,他看得尤其分明的关系。记得那天他们在香格里拉的大堂里乍一遇见,在流光溢彩的灯光下,姬元的脸上,好像还是干净的,应该没有这块斑。这块斑的直径估计有三厘米吧?就那么枯叶似的堂皇地落在眼角。姬元为什么不用粉遮掩遮掩呢?
孟渔内心生出某种复杂的东西。不知为什么,他隐隐有被冒犯了的感觉。
而且,整个吃的过程中,她也太聚精会神了,太心无旁骛了。他从来没见过吃饭这么认真的女人。仿佛她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件重要的事情还很美妙,所以她整个人的注意力,都在那上面,无暇顾及其他。虽然偶尔她也抬起头,愉悦地朝他笑笑,算尽地主之谊。但那笑,和那愉悦,和他无关,完全是美食的“余音袅袅”。是她和美食之间两情相悦的结果。他能感觉出来。
他几乎失礼地盯着姬元脸上的“枯叶”琢磨。那“枯叶”,近了看,似乎更像某种蛾子的翅膀,一种有着棕褐色圆弧形状后翅的蛾,是叫米蛾,还是就叫枯叶蛾?他记不太清了。但姬元浑然不觉,兀自挥汗如雨地吃着——说“如雨”,是孟渔夸张了,但姬元是真吃出汗来了。她的额头和鼻翼在阳光下,有一层细密的汗珠,闪闪发亮。天气还不怎么热呢,他这个男人还吃得悠哉悠哉呢,可姬元一个女人竟然吃东西吃出了汗!
这真是一只奇怪的“昆虫”。
难不成是他想多了,她对他根本没有生物意图,接风就真只是接风?
从头到尾,他们也没聊几句。他没见过这么话少的女人。女人在饭桌,一般吃得少,说得多,喜鹊一样饶舌的。可姬元正相反,吃得多,说得少——比他说得还少呢。
他们间或也聊几句的。她问过他,认不认识哲学系的某某某,或某某某。
他说不认识。哲学系他除了认识搞古希腊哲学的马益老师,其他人,他都不怎么认识。
她哦一声,就没下文了,继续吃。
但那一次接风对孟渔而言,还是有收获的,一种很实际的收获。
姬元家有洗衣机。当他不经意说到塑料盆里脏被单的烦恼时,她建议孟渔把被单拿到她家洗。
他们两家原来离得不远,都在师大教工老宿舍那儿,之间就隔了几栋楼。
他本来应该推辞的,以他孤僻的个性,推辞这种事才是自然而然的。何况他和她也没有熟到可以去她家洗被单的程度。
但他没推辞——想到要手洗那黑乎乎腻兮兮的被单,他那句“不用了”就没说出口。
姬元说,没关系,你来吧,反正我一个人。
这句话按孟渔的理解,和自荐枕席也差不多。但姬元的声音里,又有一种清天白日的坦荡,一种不拘小节的大方,一种没把他当男人的“思无邪”的大剌剌的东西。她的语气,太清明了,没有一点儿带性别意味的拖泥带水藕断丝连,就好像孙东坡对他说,“老孟,来支烟?”
不过是“来支烟”那样的建议,他若推辞,倒小气了。
他自己对自己这么说。
于是第二天孟渔就用一个大塑料袋子,把被单枕套什么的全拿到姬元家去洗了。
姬元家房子不大,二室一厅。作为一个女人的住处,她的厅也未免太凌乱了,饭桌上杯盘狼藉,沙发上也堆满了衣物和书,地上也是书,和横七竖八的鞋,和几只灰尘仆仆的坛坛罐罐。至于室如何,孟渔不得而知。虽然一室是半掩的,如果孟渔愿意,还是可以看个大概的,但孟渔非礼勿视——也没有视的欲望,这间屋子,和姬元这个女人一样,都散发出一种我行我素的潦草和简慢。
孟渔又隐隐有一种被冒犯的感觉。
他对姬元没兴趣,而姬元似乎对他也没兴趣。不然,断不能如此简慢。
那她为什么又是接风又是请他上门?
这难道是哲学系女人的独辟蹊径?
孟渔真是遇到了一只前所未有的奇葩“昆虫”了。
洗衣机洗被单的时候,他们就坐在阳台上喝茶。姬元家有个大阳台,大到与这小房子不相称的程度。阳台一分为二,一半用玻璃封了,里面有桌有椅还有个原木简易书架,另一半露天,除了两根晾衣绳,几个衣架,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孟渔的被单,就被晾晒在那空荡荡的半边。
这太阳,很快就干了。姬元说。
孟渔没有阻止她。他的房子,只北面有阳台——一个几乎不是阳台的阳台,两平米而已,晾几件衣裳都促狭了,确实晒不开被单的。
有时夜里,他睡不着,拿把椅子到那儿坐坐,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
而姬元家,即使半边阳台,也相对宽敞得很。
这半边,是顾春服坚持要封的。本来我想阳台全露天,但顾春服不喜欢。顾春服想要全封,我不喜欢。折衷的结果,就是这样:半边封,半边露天。
顾春服——
我前夫。
也是。这房子还是能看出婚姻生活的痕迹。虽然邋遢,但生活器皿一应俱全,那些坛坛罐罐,当初想必是用来装干果米豆的,也可能用来腌各种瓜果蔬菜,他家就有许多这种坛坛罐罐,比姬元家还多,大大小小的,摆满了厨房。他老婆喜欢熬各种养生粥,黑米薏米黍米、赤豆花生芝麻核桃。他家晚上,基本就吃这些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粥,就着各式各样的腌菜:酸豆角、糖醋萝卜、芥菜香干。他老婆说,芥菜不仅开胃消食,还能抗癌。他老婆知道所有抗癌的食物:芦笋、甘蓝、花椰菜、红薯、胡萝卜——但他真是吃烦了这些东西。
书架上大多是哲学和文学书,波伏娃的《女宾》、苏珊·桑塔格的《反对阐释》、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还有鲁迅的《朝花夕拾》——孟渔没想到,姬元竟然读鲁迅。
是以前读的书。我现在看阿加莎、爱伦·坡、松本清张。
好像是这样。书架最下面一层,还有其他地方散落的,都是这类书。
上次在“尚周记”,姬元看的,孟渔记得就是爱伦·坡的《黑猫》。
这些书,你别说,还挺有意思——现在,有意思的事可不多。
这一点孟渔也同意。
书架最上层,还有几本不同版本的《生物学》教材,还有一本《生蚝养殖》。
那是顾春服的书,他是搞生物学的,海洋生物学。
孟渔注意到,姬元说起前夫的语气,特别自然而然,平淡得很,没有一点儿激烈的怨怼,像乐府《有所思》里的那个“当风扬其灰”的女人;也没有一点儿悲怆,像《上山采蘼芜》里的那个“上跪问故夫”的女人。倒是有几分像“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那个女子的老实本分。
不知为什么,孟渔下意识就把姬元当弃妇了。
一个像姬元这样粗衣陋服姿色平平的女人,在这个浮世绘般秾艳的时代,应该很容易成为弃妇的吧?
而这个家——孟渔略略一打量,就有弃园之荒芜感。
后来孟渔知道其实不是那样的。
是姬元先要离婚的。姬元说,不是他不好,顾春服其实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遇到一个合适的——或者说正常的女人,是可以过正常的婚姻生活的。就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她和他结婚,不是因为爱上了他;他和她结婚,也不是因为爱上了她。这一点,两人都心知肚明。她三十三了,他三十六,到了应该结婚的年龄。两人见了几次面之后,虽然没有华年的怦然心动,也没有盛年的天雷地火,但也没有互相厌恶,这就是婚姻的基础了。世上的夫妇,有多少是从爱情开始的婚姻?而所谓爱情,不过是肉体相互吸引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一种更体面的说法。可肉体相互吸引最靠不住了,它倏忽而来,倏忽而去,神出鬼没的,你拿它毫无办法,倒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是不是?她女友苏冯堇语重心长又循循善诱地教育她。事实上,顾春服就是她帮姬元介绍的,在姬元调到海南来之前,她就已经开始打他的主意了。他和她老公是同事,周末经常到她家吃饭的。当然是苏冯堇邀请的。苏冯堇打从读书时起,就喜欢请人吃饭,她是擅长且热衷做漂亮的女主人的,那种伍尔芙笔下的“房间里的天使”。像达罗威夫人和拉姆齐夫人那样的。美丽、优雅、温柔,让所有男客人垂涎三尺。姬元知道。但苏冯堇要姬元领情,你不知道,一个单身男博士,行情有多俏?我不帮你盯紧点,就被别人抢走了。这个姬元也相信,苏冯堇对别的女人,可能不怀好意,但对她,倒一直是真心相待的。女人和女人,也是要相契的。她们俩就契合得很,这也是奇怪的事,本来她们俩是完全不同的女人,可以说南辕北辙,但偏偏就成了闺蜜。她能想像苏冯堇为了帮她笼络住顾春服如何煞费苦心的样子,为了在顾春服面前美化她如何舌绽莲花齿如瓠犀的样子。
所以姬元结婚,亦有盛情难却的意思。她实在不忍拂了苏冯堇的好意,苏冯堇不惜动用老公的关系帮忙把她调过来,然后把顾春服当宝似的献给她,然后殷切地等她领情,她不能不知好歹。而且,她那时也正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心灰意冷,弱柳扶风——她本来不是弱柳的体质,一直像白杨般挺拔的,但那时不一样,真是一株东倒西歪的蒲柳,很容易就倾斜在某种硬实又温暖的所在——顾春服当时给她的感觉,就是又硬实又温暖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