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混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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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与引领: 《社会学研究》 三十年来的方法研究论文回顾

混合研究  · 公众号  ·  · 2017-12-09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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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操作化及其测量的应用

概念操作化及其测量的应用 方面,《社会学研究》所发表的论文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许多学者 结合实际研究的例子,对特定研究领域中的核心概念及其测量进行了专门的分析探讨。


比如,在 婚姻与家庭社会学领域 ,夫妻权力和妇女家庭地位都是重要的研究主题,而对这两个主题中所涉及的核心概念的测量则是在研究方法方面十分重要的探讨内容。徐安琪在对以往中外研究文献中关于夫妻权力测量的五种模式逐一梳理的基础上,使用第二期上海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资料,对家庭权力的测量及其与妇女家庭地位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学术反思和检讨。她认为,多维指标测量家庭权力缺乏效度和可操作性。不同指标受性别分工和权重的制约,同时,多项指标缺失值高也使得整合复合变量的难度增加。另一方面,相对权力指标在微观研究中存在一些缺陷或困扰,比如丈夫权力越少是否妻子地位就越高,权力和义务是对应一致还是对立相悖等。对此,作者建议妇女家庭地位的测量应关注两个侧面: 一是个人在家庭生活各方面的自主权,二是婚姻角色平等的主观满意度。对于后续研究,作者也建议采用质化和量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显性和隐性的家庭权力的形成及其运作过程进行多维、动态、细致的观察、发现和由表及里的分析,以丰富和深化妇女家庭地位测量和解释的研究成果( 徐安琪, 2005)


人际关系 则是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十分重要的主题之一。人际关系研究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是对人际关系的测量。李宁宁结合我国的国情,采用实验的方法,对人际关系的两种测量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作者的研究结果表明,虽然参照测量法素以揭示群体中心人物见长,但其实验结果却表明,它受权力因素的影响较大,不适于在独立性差、人们有着较多交往、感情维系较为重要的团体中采用; 而社会测量法不仅在群体结构的分析方面可以大显身手,在群体中心人物的揭示方面也并不乏力。“因此,对于人际关系的测量方法的评价不是简单的,其使用的准确性受所测对象性质的影响”,我们不能简单地、武断地宣称两种测量方法谁优谁劣,而只能结合具体情况,说明在哪些情境之下,哪种方法更为恰当。即“必须在了解对象的基础上有选择地使用”( 李宁宁, 1987) 。

三、对定性研究方法的探讨


在定量研究方法逐渐成为主流的同时,学界对定性研究方法(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s) 的研究也始终在持续。学者们同样在对西方的学习和中国的实践中不断发掘着各种定性研究方法的作用,也不断进行着定性研究方法的探讨。

个案研究

个案研究 是定性研究方法中最为常用的方式之一,也是在定量方法成为主流的社会学界备受责难的方式之一。个案研究方法遭受最多批评的问题是 它的代表性 。或者说是仅仅研究一个个案究竟有多大意义的问题。王宁在《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一文中着重讨论了个案研究方法的代表性问题。作者认为,个案研究的代表性问题是一个“虚假问题”,“因为个案研究并不一定要求个案具有代表性”。他首先通过对代表性的含义进行界定,指出代表性是样本的一种属性; 然后指出任何样本的出现都有一个前提,“即总体的范围和边界是清楚的”。而由于个案研究中并没有范围和边界明确的总体,“所以个案不是统计样本”,因而“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在否定个案的代表性的同时,作者又通过区分两种不同的“扩大化推理”逻辑,说明个案研究采取的是一种与统计性推理不同的“分析性推理”,来达到认识某一类现象的目的。而要使个案研究的结论能够外推的关键,则是保证所研究的个案具有典型性( 王宁,2002) 。


同样是关注 个案研究 方式,王富伟在《个案研究的意义和限度》一文中,从“个案研究的结果同样是一项知识”的命题出发,系统分析了费孝通先生的“类型比较法”、格尔茨的“深描说”和布洛维的“扩展个案法”。并从“整体—部分”的维度以及“经验—理论”的维度,对三者处理个案超越问题的内在逻辑及其利弊得失进行了比较。作者认为,这三种取向的个案研究都有着超越个案的诉求,但三者超越的方向却有所不同。虽然三者都在理论层面上实现了个案的超越,“但却在事实层面上有着未能克服的问题”。而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现实世界所持有的实体论的假定。作者认为,如果我们“不想放弃对整体认知的追求,那么就需要对现实采取一种非实体论的看法,即‘关系的’( relational) 本体论”。正是从这一前提出发,作者提出“我们所进行的应是关系个案研究,所追求的应是关系性整体”。而“以此界定个案研究在事实层面上的超越,是一种有限,即只追求更大范围内与个案相关的事实”。在论文的最后,作者再次回到个案研究的知识命题,提出个案超越所带来的知识增长既可能是“突发式”的,也可能是“累积式”的,但都需要得到学术共同体的认同( 王富伟, 2012) 。

深度访谈

深度访谈 是定性研究中最为常见、也最为有效的研究方法。杨善华等人从意义关联的角度对于这一方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作者在简要概述深度访谈两个主要特征的基础上,将讨论的中心聚焦在“深入事实的内部”这一本质特征上。并从意义的角度分析了与访谈有关的各种意义体系。作者结合自身实践的经验,提出了一些与深度访谈有关的操作原则,比如悬置的态度、了解被访者的日常生活、以被访者的生活史为最佳切入点、全方位的观察、辨别“意义”和“事实”、三层次的文本分析等。通过分析,作者认为,深度访谈涉及到研究者和被访者之间面对面的我群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研究者需要悬置自己的知识体系和立场”,既要通过访谈“进入到被访者的日常生活中去”,又要“随时保持反思性的观察”。访谈的过程应以被访者的日常生活及生活史的结构为结构,以发现问题、追究问题,最后再讨论个案的普遍性意义( 杨善华、孙飞宇, 2005) 。

焦点小组讨论

焦点小组讨论 ( focus group discussion,也译为典型组讨论等) 是社会学、人类学、传播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中常用的资料收集方法之一。这种方式可以为研究者了解研究对象的思想和情感提供十分独特的方式。李冬莉详细介绍了焦点小组讨论方法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操作方法,以及作者亲身参与的两个具体的研究实例。在此基础上,作者分析了焦点小组讨论方法的主要优点及其局限性。作者认为,相对于参与观察法,焦点小组讨论的优点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和大得多的范围中获得丰富的定性资料; 热烈的讨论气氛可以激发出单独访谈难以问出的意见; 对误报和瞒报有一定抑制作用; 相对节省费用,等等。但由于讨论组成员少,资料不能用来做定量分析; 资料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持人的水平与技巧; 调查对象可能附和他人而不谈自己的真实想法;资料收集过程和结果的分析都很难避免研究者的主观性。这些都是焦点小组讨论方法的局限性表现( 李冬莉,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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