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河南环境
传播环保理念,倡导生态文明;打赢环境攻坚,共建美丽河南!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壹心理  ·  和父母不亲近的人,大都有这1个共性 ·  9 小时前  
简单心理  ·  愿你找到自我成长的意义 ·  23 小时前  
陈忻儿童心理  ·  认知天性 - 学习是挑战天性的必修课 ·  昨天  
陈忻儿童心理  ·  《从心理解青少年》V2.0版2025夏季班正式招生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河南环境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

河南环境  · 公众号  ·  · 2025-04-25 11:32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问:《意见》发布的意义是什么?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意见》的出台,从国家层面明确了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指导地方建立严重违法机构退出机制,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切实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 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系统梳理各地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认定情形和取消检验资格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查办的弄虚作假机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影响程度、危害后果和地方实践,提出五项判定标准。

第一项是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