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7年4月,财政部发函江苏省政府,“根据举报线索,财监办对你省部分市县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处理建议”。
2017年5月,财政部等六部为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50]号)。
2017年6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
平台融资十年大周期回顾:2008-2018(四个小波段)
2008-2010 :四万亿投资带动平台贷款的爆炸式增长;
2010:由银监会主导的清理规范工作,国发19号、财预412号、银监办发244号;
2010-2012 :基本平稳,三年不得新增;
2012:对政府集资、BT、土储融资打补丁,财预463号、国土162号;
2012-2014 :二次增长,表外及投行业务爆发式增长;
2014:由财政部主导的清理规范工作,国发43号、新预算法;
2015:对存量项目开口子、鼓励政府购买、PPP、国办40号、财综96号、一大波PPP文件;
2015-2017 :存量/增量,表内/表外,PPP/政府购买/基金,大行其道、野蛮增长;
2016:土储融资打补丁、清债做预案,财综4号、国函88号、财预152号;
2017:全面“规范、清理、排查、整改”,财预50号、62号、87号
2018路在何方?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
身经百战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这次好像真的不一样,为何觉得特别“蓝瘦、香菇” ?
力度不同。
财政部启动疯狂模式:处处“依法”,依法禁止、依法处理、依法问责;疏堵结合,以往只赌不疏,效果反复,本次开了土储债券的“大口子”。
手段不同。
以往是单向治理(不是银监就是财政);本次是“联合共治”,中央层面:财政部、一行三会,地方层面:财监办、特派办、银监局。对资金需求方(地方政府)、资金供给方(金融机构)双向共治,效果叠加、共振放大。
动因不同。
以往动机单一: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现在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了个大前提:引导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
以往对趋势的判断:实体不兴、平台不死
实体经济没有企稳向好前,中央政府不会对平台融资动真格。
现在对趋势的判断:平台不死、实体不兴
平台作为资金的黑洞,阻碍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决策者思维:一石二鸟,并行不悖
引流实体经济的同时,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业务出口:PPP、政府购买“服务”、投资基金、政府采购...
直接向政府提供融资、违规提供担保、政府购买服务...这些都是禁止的。
后续杀手锏:表外转表内
信息公开、共享、阳光化、透明化:财政信息、融资信息、债务信息、预算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从微观上、区域上、由于没有有效数据、无法做出科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