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修订,并起草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主要考虑了近年来金融高水平开放和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广泛使用。新通知内容包括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灵活便利的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简化管理程序及放宽登记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等。亮点包括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币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以及放宽企业信息变更和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原则上应汇回境内,但考虑到企业境外使用的合理诉求也有一定灵活性。放松登记事项时限要求旨在创造更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订背景
为支持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融资,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关键观点2: 主要内容
包括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简化管理程序及放宽登记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等。
关键观点3: 募集资金管理变化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但如已同步完成境外直接投资等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等,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可不调回境内。
关键观点4: 放宽登记时限的考虑
为创造更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适当放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登记事项时限要求,以便企业更好地统筹时间准备登记材料。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为回应市场诉求,结合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试点(八地高水平对外开放地区,河北雄安、重庆、福建、厦门)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通知》,支持境内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通知》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二是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