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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摊上”了大事,其创办的“黄小厨”涉嫌剽窃他人创意一事刷爆了朋友圈。
其实这样的“配方”和味道,创投圈也并不陌生。坊间曾有传闻,京城某家成立不到3年的“新锐”VC机构,特别喜欢看海外创业者的项目,常年奔走于新加坡、硅谷,收集了大量创业者的BP,
一旦看到有望在国内落地的想法和创意,就偷偷在国内组织团队“孵化”,据说仅去年就从海外“偷”了好几个不错的项目
。
正所谓,“防火防盗防VC”,圈内甚至还有一种更不客气的说法,剽窃创业者创意已成VC圈潜规则。
创投圈不乏“黄小厨”
混过融资圈的人大多知道,在与投资人签署正式投资文件之前,如果创业者提出保密要求,或者发给投资人一份精心准备的保密协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投资人都会给你白眼。
这似乎成了一个VC行规:
你给我的商业计划书我没有任何义务和法律责任替你保密,如果你发送给投资人的商业计划书和邮件中涵盖保密条款,那么我们将不会阅读
。
站在投资人的角度,这似乎合情合理。毕竟现实的情况是,一个投资人每天可能要看4个项目,每周超过20个项目,每年超过1000个项目,这些项目不可避免会有业务上的交叉或竞争,如果一家投资方签署了上千份保密协议,即使投资人能够知道保密信息的覆盖范围,投资人又如何有效避免在看项目和已投项目投后管理中踏上保密责任的地雷?
此外,时间和费用成本也是投资人所考虑的。实践中还没有形成一个融资圈大家都认可的、当场可签的样本保密协议。所以,与其他协议一样,保密协议的审查拟定甚至会需要双方律师的磋商谈判,这个过程可能会将项目的融资沟通会面推迟1-2天甚至1-2周时间,更不用说请外部律师还要额外支付律师费。
但正是这样的漏洞,创投圈涌现了不少类似“黄小厨”的纷争。
按理说,“剽窃”并不符合投资人的“商业模式”。募集来资金,找到好的项目,把钱投出去,经过几年的管理和发展, 最终以IPO或并购等方式退出,这才是投资人的商业模式。但如今,全民天使,遍地VC,难免有投资人把“歪心思”放在了创业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