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图
1
口服固体制剂在日本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CI
:置信区间
此外,这个概念在正式研究或增加受试者研究中是可以接受的,但在预实验研究中则不能。在增加受试者研究的情况下,正式试验研究和增加受试者研究中的受试者总数必须
≥30
例。
在使用
90
%置信区间的评估中,不满足
BA
要求但通过
BE
研究的低质量仿制药产品的概率(消费者风险水平)不超过
5
%。如果使用
90%
置信区间以外的评估方法,消费者的风险也必须保持在
<5
%。当使用该方法评估时,由于研究样本量不变,那么风险水平取决于变异性,所以,该评估方法不适用于高变异药物的
BE
研究。
在本指南中,使用
50
或
75
转
/
分钟的桨法或
100
转
/
分钟的篮式法来比较自制制剂与参比制剂之间的溶出特性。这些方法对制剂具有轻微的破坏性,并能高度区分溶出特性的差异。采用这些方法,
IR
和
DR
药物应
≥3
种溶出介质,
ER
药物产品应
≥5
种溶出介质进行溶出度测试。此外,还比较不同转速,测试。在所有这些条件下表现出相似或相同溶解特性的药物产品出现体内不等效的概率性非常低。因此,使用溶出度测试和人体研究相结合的评估方法,预计消费者风险的实际水平保持
≤5
%。
表
1
基于各类药物和产品特性的溶出度测试条件
表
2
延长释放药品的溶出度测试条件
产品相似性和等价性评估的溶出度试验
PMDA
采用日本药典桨使装置评估产品的溶出情况
;
基本条件为:介质体积:
900ml
,溶出液温度为
37±0.5
℃。溶出度测试在
≥12
个溶出杯中进行,每个溶出杯条件如表
1
和表
2
所示,
表
1
和
2
.
4
在
pH1.2
下进行
2
小时,在其他介质中进行
6
小时。相比之下,
ER
制剂需要进行
24
小时,但在
pH=1.2
的溶出介质中,可以在
2
小时后结束(当
ER
制剂的参比制剂平均溶出达到
80%
时,可以停止试验)。
由于药物本身和产品的不同和属性(见表
1
和表
2
),相似性和等效性的评价需要参考多个溶出试验条件。由于
DR
药物产品主要在小肠而不在胃中释放
API
。所以
IR
和
DR
制剂需要不同的溶出试验条件。
DR
药物被设计用于抵抗酸性溶液(
pH 1.2
)并且溶解于中性溶液(
pH 6-7
)中。相反,
IR
药物产品在胃肠道,从胃到肠中遇到的所有
pH
值下溶解。
另一方面,
ER
药物产品旨在控制
API
在胃肠道中特定部位的释放速率和释放期。因此,在尽可能多的条件下评估它们的溶出速率是最重要的,因为
ER
药物产品通常含有比
IR
药物产品更高的剂量,并且其释放性能通过特殊释放控制机制来保证。考虑到胃肠运动的变异性,需要在适当的
pH
值下测试不同的搅拌速度(例如桨法
50,100
和
200rpm
)。由于
ER
产物或基质通常含有疏水性赋形剂,预计在胃肠道释放的胆汁酸会显着影响
API
的释放。因此,溶出测试溶液必须含有表面活性剂聚山梨酯
80
(
1.0
%
w / v
)以模拟评估这种效应。篮式方法或崩解试验必须结合桨法进行,以考虑胃肠道机械应力的变化。两种方法施加的机械应力均优于桨法。
图
2a
提出了必须满足的验收标准,以确定产品溶出度的相似性。例如,
1)
当参比制剂在
15
分钟内平均溶出达到
85
%(
AD
R
15M
≥85
%):自制制剂在
15
分钟内平均溶出也要达到
85
%(
AD
T
15M
≥85
%),或者
15
分钟达到参比制剂的
±15
%(
AD
T
在
AD
R
的
±15
%内)。
2)
当参比制剂的平均溶出度在
15-30
分钟(
AD
R
30M
≥85
%)之间达到
85
%时:自制制剂的平均溶出必须在参比制剂溶出约为
60
%和
85
%两个时间点达到参比制剂的
±15
%(
AD
T
在
AD
R
的
±15
%内)或者相似因子(
f2
)值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