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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专稿】办公旧址有猫腻,突击检查揭开虚开发票大案线索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6-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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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于2015年10月成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张某,主要从事建材、钢材等销售业务。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经营疑点重重:其一购销“两头在外”。该公司是商贸企业,进项发票来自江苏、广西、上海等地的13户外省企业,而销售发票的开具对象却为洛阳等外地企业。其二,济源本地就有大型钢铁生产企业,但该企业却舍近求远从外地采购钢材商品。其三,短期大量开票且发票均顶额开具。此外,检查人员发现ZL公司没有用于抵扣的运费发票,这与其购销特点和4857.5万多元的销售情况明显不符。


综合以上疑点,检查人员认为ZL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较大,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济源市国税局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络,通报案情,双方抽调18名干警、10名税务稽查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实施调查。


追踪调查,快速出击

企业旧址取得意外收获

按照调查计划,办案人员到ZL公司登记的经营地址济源市某工业园区对其实施突击检查,但该处场所大门紧闭。经了解,此处地址并非ZL公司办公场所,而是园区市场管理办公室。


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自称税务机关纳服人员,拨通了ZL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电话,张某称ZL公司实际经营人为吕某,并提供了吕某的联系方式。拨通吕某电话后,办案人员仍自称纳服人员,佯装向吕某了解纳税服务情况,请吕某对购领发票等服务提建议,并借机与吕某聊起了经营。放松警惕的吕某在电话中与办案人员大谈钢材销售“生意经”,并表示经营形势不好,准备停业不干,已将企业账簿资料等放在轿车上,正准备送往税务局办理注销手续。


与吕某通话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ZL公司已迁址于济源市大驿村某出租房中。办案小组迅速赶赴大驿村,但再次扑空。


在突击检查遇阻的情况下,办案小组召集负责ZL公司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人员了解企业情况,共同分析案情,寻找线索。同时,根据吕某电话中透露的情况,公安机关开始对吕某使用的车辆和居住地实施调查。


在研讨案情的过程中,负责ZL公司税收征管工作的税务人员向办案小组表示,ZL公司不久前因换址原因新迁入该局管理,其之前主管税务机关为城区国税局,而ZL公司之前的经营地址位于济源市天坛花园小区附近。


得知这一信息后,办案人员迅速行动,立即前往天坛花园附近的ZL公司经营地址实施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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