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新增处理能力831万立方米/ 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治理黑臭水体2026个,总长度5798公里。
新建污水管网9.5万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3万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2.9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27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4220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5.6万吨/日。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1504万立方米/日。
建设国家排水与污水处理监测站,包括1座国家站,38座省级站,288座地市级站,361座县级站。
规划任务:
1、建设与改造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特别是在黑臭水体及其支流汇流范围内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
2、要通过雨污分流、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质量;
3、对雨季溢流频率高的污水处理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或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容;
4、改造敏感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快提标改造。
(六)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通过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雨水蓄排与净化利用等设施建设,使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城市建成区达到1.1万平方公里。建立海绵城市监测评估技术评价体系。
规划任务:
1、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
2、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3、扩大使用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透水铺装。
(七) 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城市雨水管道11.24万公里、大型雨水管廊/ 箱涵0.99万公里,机排泵站建设总规模2.87万立方米/ 秒,调蓄设施总容积2.37 亿立方米,行泄通道整治与建设总长1.74万公里,临时( 应急) 排水装备总规模2996立方米/ 秒。
规划任务:
1、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
2、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
3、增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
4、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
5、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
(八) 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工程。
改造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热源总供热能力1.05万兆瓦;改造供热一次网老旧管网3.0万公里,供热二次网2.0万公里;改造市政燃气管网3.1万公里,庭院燃气设施3.0万公里。
新建集中供热热源供热能力17.1万兆瓦,与之配套的新建集中供热管网4.1万公里。新建燃气管道13.7万公里,新建燃气、供热系统监控平台555座。
在200个设市城市、县城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规划任务:
1、加快新建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力度;
2、加强供热、燃气系统监控能力建设;
3、加大供热系统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
4、对供热二次网系统和用户户内系统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材质落后并存在漏损隐患的管网与设施进行改造。
(九)城市垃圾收运处理工程。
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50.97万吨/日,新增转运设施规模31.59万吨/日,新增市容环卫车辆9.27万辆。
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万吨/日,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108.29万吨/日,新增建筑垃圾消纳能力97.46万吨/ 日。
规划任务:
1、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控制;
2、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建设;
3、鼓励建筑垃圾回用于道路及海绵设施建设。
(十)园林绿地增量提质工程。
新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等各类公园绿地面积16万公顷,提质改造现存公园绿地23万公顷。
新增绿道2万公里,新增郊野公园5万公顷,新增城市绿廊10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