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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须知:医保基金热点问答

中国医疗保险  · 公众号  · 医学  · 2025-04-30 16:01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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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参保人有以下义务


1.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2.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4.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参保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答: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骗取医保基金;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并接受返现、实物或者获得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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