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汉)李翕《黾池五瑞图》
第三,在秦汉时代,图与画除作为动词使用外,也均具有名词性,共同指代视觉图像,但比较言之,画作为名词指代图像所占的份额要远远大于图。如《汉书·景十三王传》记云:“(刘去)其殿门有成庆画,短衣大绔长剑。
”
[9]
“(刘海阳)置酒请诸父姊妹饮,令仰视画。
”
[10]
王充《论衡·须颂篇》:“宣帝之时,画图汉烈士,或不在于画上者,子孙耻之。
”
[11]
但更多情况下,“画”只有与“图”或“像”联用时才能获得名词性。如《汉书·外戚传》:“观古图画,贤圣之君皆有名臣在侧。
”
[12]
王充《论衡·别通篇》:“人好观图画者,图上所画,古之列人也。
”
[13]
《后汉书·朱穆传》注引《谢承书》云:“穆临当就道,冀州从事欲为画像置听事上。
”
[14]
另外,东汉末书法家仇靖有《黾池五瑞画像》文。
[15]
按
照王充“图上所画”一句的暗示,在图与画的关系中,图明显是基础性的,或者说画是以图为背景形成的视觉表现。在画与像的关系中,像则是画的最终呈现形式,或者说像的在场使画获得了确定性。这样,在图、画、像三者之间,画具有将图导向像的中介性质。同时,画的这种中介性质也鲜明地体现在“画图”这一组合词中。在汉代乃至先秦“画”“图”联用的案例中,画都是动词性的。如《庄子·田子方》讲到“宋元君将画图
”
[16]
,这里的“画”与“图”的关系就是动词与名词的关系。《汉书·张汤传》记“千秋口对兵事,画地成图
”
[17]
,则更直观地道出了“图”不但是“画”的前提,而且是画的最终成果。由这种分析看,在中国先秦两汉时期,“画”作为中介,它或者背靠着“图”指向“像”,即“图→画→像”;或者以图为产生背景,最终又以图为结果,即“图→画→图”。无论哪一种方式,均意味着“画”是中介性的,不具有独立价值。但同时,从上引《汉书·景十三王传》和王充的《论衡·须颂篇》,又可以看出它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对绘画的独立名词性指称。这种双重特点,正是汉代绘画艺术在独立与非独立之间游移的证明。
第四,在汉代,图与画是一对具有高度非对称性的概念。两者之间不是并置关系,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关于“图”这一概念的指涉范围,南朝宋光禄勋颜延之曾讲:“图载之意有三:一曰图理,卦象是也;二曰图识,字学是也;三曰图形,绘画是也。
”
[18]
按照这一界定,图在南北朝时期包含了周易卦象、文字书写和绘画三种形式,绘画只是其中的一个类别。由此反观两汉,图涵盖的范围更广,绘画在其中占据的份额则更小。这中间,卦象和文字书写的图像性质暂且不论,但就颜延之所列的“图形”而论,汉代除了绘画尚显模糊的面目之外,更大量存在的是一些非艺术图像,如天文图、地图、图谶、符箓等,绘画只是这一庞大图像体系的组成部分或衍生物。关于图与画之间的这种包含与被包含关系,英国学者柯律格曾讲:“在明代,所有的画都可以归属于一个更大的图的范畴,而非所有的图都可以归属于画的范围。
”
[19]
也就是说,直到明代,中国绘画也没能独立于图像之外。一个对象是画一定是图,而是图则未必是画。如果对这种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持续的图、画关系作出历史追溯,秦汉时期建构的庞大图像体系无疑是具有奠基性的。
第五,中国秦汉时期对图、画之间层级关系的确立,最根本地奠基于“河图洛书”传说对图像本源的神化,这一神化使“图”获得了不可动摇的本体论根据。自先秦始,在中国人的文明起源观念中,“河图洛书”即被赋予了人文肇始的意义。如孔子《论语·子罕》云:“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乎!
”
[20]
《易传·系辞上》:“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
[21]
到汉代,这种观念则被进一步神化或谶纬化,成为汉儒关于中国文明起源的最具正统性和主流性的解释。但进而言之,按照《易传·系辞上》的讲法,河图出自黄河,洛书出自洛水,那么这“河图洛书”就进一步有个来处的问题。对此,两汉儒家解释如下: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汉书·五行志》)
[22]
天下太平符瑞所以来至者,以为王者承统理,调和阴阳,阴阳和,万物序,休气充塞,故符瑞并臻,皆应德而至……德至则黄龙见,醴泉出通,河出龙图,洛出龟书,江出大贝,海出明珠。(《白虎通德论·封禅》)
[23]
夫河出图,洛出书,圣帝明王之瑞应也。(《论衡·感虚篇》)
[24]
图出于河,书出于洛。河图、洛书,天地所为,人读知之。(《论衡·雷虚篇》)
[25]
河图洛书,皆天地神言语,所以教告王者也。”(郑玄《六艺论》)
[26]
(元)张理《河图数图》
在中国文明史上,伏羲画卦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意味着古圣先王以八卦形塑世界,
是人为自然立法或建立秩序的起点。伏羲因此被推崇为华夏人文始祖,图像(八卦)之于中国文明则获得了历史本体论的意义。但是伏羲作卦之说,自身存在着一个难以克服的哲学矛盾,即他以八卦为自然和人类立法,但他自身作为自然和人类的组成部分,则存在着一个谁为他立法的问题。据此,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在人类之外找到一个绝对的他者,这个“他者”就是对包括伏羲在内的一切人类都有效的神。上面列举的河图洛书、天降祥瑞之说,都是将八卦图像的首创权交给了人类之上的神性之天。据此看中国历史上的图像本体论以及图与画的关系,就必须进行重新排序。也就是说,其中的图是本体性的,它首先来自于神赐或天道自然的给予;所谓的“八卦”则是次生性的,它来自伏羲仿效《河图》而画八卦。换言之,惟有“河图”才是自然天成的“图”,而包括伏羲画卦在内的一切人工图像都只能是后发性的画。按照这种对图、画关系的定位,图必然因神学的支持而具有神圣性,因其哲学的超越性而具有存在的高度,因其对自然的全面统摄而在宇宙论层面无所不包,因其占据了无法还原的文明起点而获得深邃的历史感。与此相比,伏羲画卦只能是这一神性之“图”的现象剩余,而后世的一切绘画作品则至多不过是影子的影子、摹仿的摹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