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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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于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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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载专区”栏下载、填写《沈阳音乐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本人电子版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资历、学术成果等)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收到邮箱“回复”后即报名成功。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报名表》、简历并填写《应聘承诺书》。
2.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持《沈阳音乐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学术成果等到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填写《应聘承诺书》。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采取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成绩即为应聘者总成绩。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沈阳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
1
:
1
的比例
确
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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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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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