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监管漏洞早已深深影响了市场的杠杆路径和负债模式;资产方面,包装出表更是一山更比一山高,资产证券化牛刀小试不断,非标资产(大类)通道出表移形换位。
以同业资产为例,瓜哥在另一篇文章中曾粗略统计过兴业、平安、民生、招商四家银行的数据,结果表明,
以2014年为界限(如下图),四家银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出现了猛烈下滑,而应收款项类投资则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原因很简单,
风险暴露条件下,监管趋于严格(如127号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的出表非标资产只好转移至另外一个会计科目应收款项类投资
。这种搬运在实现出表(信贷统计表)的同时,也满足了127号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资产标准化的要求。
这种搬运的实务原因在于同业账户随意租赁、清单交易、萝卜章、同业专营不到位、违规出表等造成的各类大额风险事件的集中爆发。抛开系统性问题,其中的逻辑是风险盲点导致了风险事件,从而监管收紧(各种文件,诸如127、178、203、224等等),进而刺激资产小老鼠在不同会计科目之间到处乱窜以满足监管的合规要求。
以上数据来自各行半年报
178号文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14年,人民银行下发了178号文,来规范同业结算账户的开户和管理问题。实际上,2014年5月,一行三会等部门已经联合已经下发了“127”号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对同业业务发展进行规范。
该文第十一条规定
,开展同业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同业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由总部自上而下实施授权管理。
金融机构还要根据同业业务的类型及其品种、定价、额度、不同类型金融资产标的一级分支机构的风控能力进行区别授权,至少每年度对授权进行一次重新评估和核定。而178号文的出台,可以看作是对127号部分条款(如第十一条)的补充,其旨在通过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对限制分支机构同业权限进行落实。
178号文的正式名字叫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
从标题可以看出,
其革命对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管制的币种是人民币;业务方向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
。整个通知分为账户开立、账户日常管理、专项管理制度、存量违规账户清理四个部分。我们只聊开户。
定义(第一条)
该文对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有一个十分明确的定义: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内其他银行开立的,与本银行或者第三方发生资金划转的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
。这类账户有一个被滥用但却不够专业的行话:同业户。群众里有坏银呐,随便简称害死人,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纠结很久,影响交流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再读一遍定义(不好意思,哥有强迫症):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不行),为境内(非境外)其他银行(不是本行)开立的,与本银行或者第三方(注意,第三方也可以,意思应该是说不与我发生业务关系也可以,但是谁会义务劳动呢,除非有猫腻)发生资金划转的人民币银行(注意是人民币,外币没说)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