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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认为,大客车撞向隧道侧壁的原因可能有三个:一是司机疲劳驾驶;二是车速过快来不及避让他车;三是其它原因。
另有媒体称,当时乘客处于熟睡状态,没有系安全带,但也只是专家分析,并非现场调查。
但无论最终致祸的原因是什么,数字都过于刺目,使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个词用在这里,显示出衡量标准上的不够用。中国的交通事故严重程度等级一共是四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即是特大事故。36人死亡已经严重溢出这个评级体系,怪不得在众多的新闻和社交媒体的评论中,很多人开始另寻参照标准, “竟然比地震死亡人数还多。”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是中国安全事故中死亡人数占比最高的,如果把结果相加,大概称得上最大的灾难,但灾难的发生几乎常常是重复的。
关注社会新闻的人一定记得,36其实是个非常熟悉的数字, 5年前的2012年,也是8月,凌晨2点半,一辆从成都驶往西安的双层卧铺客车,在包茂高速公路延安境内追尾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导致火车上大量甲烷泄露,发生爆炸起火,同时引燃客车和货车。造成客车上36人死亡,仅3人逃脱。当时载着39人的大客车上,司机陈强已经连续驾驶4个多小时了,是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上限的2倍多。
2012年8月 包茂高速公路车祸
那场事故后,当时的陕西省省长赵正永赶到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后,要求公安、交通等部门在一周内拿出方案,必须取消“红眼客车”,强调“长途客车驾驶员凌晨两点后强制休息”。红眼客车是由红眼航班引申而来的概念,指的是深夜运行的长途客车,乘客到达目的地时常常因为疲劳而双眼通红。在经济高速增长,人口流动数量庞大频繁,而铁路运输尚不如现在发达的那些年,每年夏天和春节高峰期,有大量红眼客车运行在各省之间的高速路、国道和省道上,引发过大量特大事故。
就在“8·26延安特大交通事故”之前一个月,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包茂高速的那辆客车上的36名乘客没能被新规挽回性命。并且,自那以后,发生在深夜和凌晨的客运车辆交通事故依然不少:2014年3月25日零点30分左右,包茂高速重庆黔江濯水段交通事故致15人死亡,56人受伤;2014年7月19日凌晨3时左右,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一辆大客车与酒精车相撞,造成5车烧毁, 43人遇难,6人受伤。
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邵怀段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