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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行业,2016年,保险业监管和改革发展方面在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保监会在全系统部署各类现场检查2800余次,对612家次机构、820人次的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对保险机构罚款7836万元、对相关责
任人罚款1754万元。
与此同时,当前中国“金融风险有所积聚”,目前我国保险业存在四大风险:
一是传统的风险。
去年保险公司整体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了247%,行业风险总体上说是可控的, 但是包括利差损、非正常退保和满期给付、流动性等在内的行业传统风险的因素也不容忽视。
二是激进经营的风险。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有极少数公司出现了公司治理、业务与投资激进、盲目并购等问题。但是从总体来看,极少数公司的风险隐患得到了有效防控。
三是宏观环境的影响
,2016年宏观经济下行资本市场波动,造成了企财险、货运险等领域的业务下滑,也加剧了行业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2016年保险资金运用的平均收益率是5.66%,比2015年下降了1.9个百分点。
四是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基金等领域的交叉性有所增多,
一些互联网理财和B2B平台利用保险问题征信,跨市 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风险开始显现。
去年底发生的“侨兴债”逾期风波便是一个例子,该事件涉及金额逾10亿元人民币。项俊波直言,这是一个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而金融风险又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的典型案例。
关于侨兴私募债券到期无法兑付的事件说明
这是一个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而金融风险又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的典型案例。
一是这个业务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类金融机构。
二是私募债券交易过程复杂,由私募事实上转变成公募,最终涉及到大量的个人投资者。
三是浙商财险风险管控上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在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浙商财险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稳定了广大债券投资人和相关各方 的情绪,并为后续各方的风险措施工作争取了时间。保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对浙商财险和保险公司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证保险的业务,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金 融稳定。
最后,他向公众承诺,保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对涉事方和保险公司的监管,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和金融稳定。利差损、非正常退保等保险业传统风险不减;极少数公司治理、业务与投资激进;宏观经济下行、资本市场波动加剧行业信用和市场风险;全球化、信息化和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使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风险显现。
下一步防控风险的举措
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增强防控风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将防控风险作为监管部 门主要职责。
二是完善防控风险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险业风险监管的整体框架,切实增强风险防范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责 任,全面落实好防范风险的责任和问责制度,增强风险防范的敏锐性和前瞻性。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让我们的监管长上牙齿,真正管用。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好地贯彻落实“稳中求进”总基调。
对恪守正确理念、长期经营稳健的公司,重点在“进”,鼓励和支持其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新业态、新技术服务经济社 会发展;对成立时间短、处于成长阶段的公司,重点在“稳”,注重引导其遵循行业发展规律,步入科学发展的正轨;对激进发展、盲目扩张以及挑战监管底线的极 个别公司,重点在“严”,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控制其无序扩张、激进投资,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