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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经济角度来说,信息作为一个标的和常规的以物质为基础的标的最本质的区别有两个。第一,信息的生产成本有可能极高,但是它的边际复制成本可能几乎为零。什么意思?好莱坞,或者说迪士尼去拍一个影片可能要投入几十亿美元,但是复制这张碟片的成本几乎为零。第二,信息具有时效性。你一秒钟之前拿到的信息有可能价值连城,一秒钟之后可能一钱不值。
其次,体现新经济核心价值更关键的一个效应在于网络效应。网络的核心定义很简单,一个网络每增加一个用户,原有的每一个用户的价值都增加,这就叫网络效应。举例来说,某网络有100个用户,第101个用户的加入使得原有100个用户每个人的价值都增加,这也经常叫作网络的外延性。
网络效应的提出,离不开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这个人和整个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名叫梅特卡夫(Metcalfe),也是3Com公司的创始人。由于他提出了信息效应与网络效应,使得整个新经济的估值逻辑不再延用现金流,而以用户价值为核心。1995年,互联网女皇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开始发布第一份互联网报告,系统地提出了新经济的估值逻辑和估值模型,此后几乎每年都会发布一个互联网报告。进而成为了行业估值的一个标准。
值得强调的是,这套逻辑的起点是基于用户价值,最关键的指标是用户数。随着时代的推移,现在非常常见的DAU(日活跃用户);还有MAU(月活跃用户);DAU/MAI(用户的持续活跃度)。比如:Facebook跟Twitter,虽然都是社交媒体,Facebook每个用户的月时长大概是21个小时,也就是每天每个用户大概花0.7个小时在Facebook上面,但是Twitter的用户每天大概只花0.1个小时,就是6分钟,很短。所以二者的时长有很大的差异。
虽然新旧两种经济的驱动逻辑完全不一样,但也有一个指标能够把这两套估值逻辑连接起来。就是
ARPU
,也就是单个用户的平均收益到底是多少。这个收益有可能以天、月、年为单位。
回到本质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经济互联网公司,把用户都圈到了手边,究竟要实现什么目标?最终就是为了ARPU值。但是最有意思的是,在过去的两三年间,互联网公司对ARPU值的关注还远远不够。
梅特卡夫是以太网的发明人。他曾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我见过的最成功的创业者对他们成功的原因一无所知,我的成功今天对我来说也依然是个迷。”创业者经常会去追求成功背后的秘诀,但是这种简单的归类往往是有问题的。
中欧创业营的学员去硅谷,必须签到的有两家公司:谷歌和Facebook,这是属于朝圣级的参访。一到谷歌大家必参观的线路首先是非常人性化的办公室,然后非常豪华的免费午餐之类各种非常到位的福利。然后很多人回来就学。但这种学习有用吗?当然没有意义。这种学习本质上犯了一个逻辑上最基本的错误,叫因果倒置。
谷歌不是因为这些福利才成功的,谷歌是因为创业很成功所以有这些福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试图对成功进行归因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