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此次意见较之前更为严厉,同时也有部分调整更贴近实际。关键变化包括取消'超负荷生产'禁令,允许受托企业更灵活排产,提升设备利用率;建立动态评估机制,使CDMO企业承接多持有人同品种委托成为可能。同时,政策对B证企业带来挑战,禁止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等药品的委托生产,引发行业洗牌,头部CDMO受益。企业需要立即评估存量文号,绑定头部CDMO,建立共线监督权等应对策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政策调整内容及变化
包括取消'超负荷生产'禁令、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禁止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等药品的委托生产、简化准入要求等。
关键观点2: 对CDMO企业的影响
政策对CDMO企业有利,能释放产能、提高效率,吸引订单。但共线管理能力、动态评估等也提出新的挑战。
关键观点3: 对B证企业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B证企业需要立即评估存量文号,筛查是否属于禁止委托的品种,加速淘汰低价值品种。同时,绑定头部CDMO,建立共线监督权,在质量协议中要求受托方实时共享共线风险评估数据。
关键观点4: 区域差异化监管和受托生产企业的机遇挑战
政策简化准入要求,删除模糊要求,使更多中小型CMO企业有机会承接高端订单。但同时新增硬件要求,行业可能加速洗牌。
关键观点5: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的策略调整
取消对持有人研发能力的优先合作要求,允许更自由组合,促进'研产分离'模式普及。但需承担新义务,提高信息透明度。
正文
存量品种生存危机
淘汰风险:若持有品种属于“临床淘汰”或“可替代”类别(如某中药注射剂),将丧失委托生产资格,面临停产。
研发方向被迫调整
创新药成唯一出路:政策明确支持创新药、罕见病药委托生产,倒逼B证企业转型研发。
成本激增:自建生产线资金压力大(如无菌车间投资超亿元),中小B证企业可能被并购。
B证企业应对策略建议
立即评估存量文号:筛查是否属于禁止委托的三类药品,加速淘汰低价值品种。
绑定头部CDMO:签订长期产能预留协议,规避未来产能竞争风险。
建立共线监督权:在质量协议中要求受托方实时共享共线风险评估数据。
委托谈判优势转移
CDMO议价权提升:符合委托条件的品种减少(尤其化药),优质CDMO产能稀缺性上升,委托费用可能上涨30%以上。
监管逻辑重构:从“事前严控”到“事中监管”
取消许可前禁止情形(原第十七条)、延长GMP检查有效期(附件2),降低准入壁垒,但新增动态变更管理(第九条)、共线风险重评(第八条),强化过程管控。
区域差异化监管
跨省委托:办理时限6→12个月(第十八条)
省内委托:取消意见书要求(第十八条),形成“本省松绑+跨省从严”格局
受托生产企业迎来结构性机遇与挑战
准入门槛双刃剑
利好:
删除“技术转移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模糊要求,简化资质条件(如无菌药品生产经验从“双方必备”改为“单方具备”),使更多中小型CMO企业有机会承接高端订单。
加压
:新增“厂房设施设备”硬件要求,迫使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行业可能加速洗牌,设备老旧企业面临淘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