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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网红饮料竟含“毒品” 网上仍有人称可销售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9-0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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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曾发声明

否认含有违禁物成分


记者了解到,“咔哇潮饮”品牌由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生产商则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


在四川品牌网上,记者看到一篇名为《关于“咔哇潮饮”打击假冒伪劣及谣言的声明》,其中声称咔哇潮饮不含酒精却能够像酒一样让人身心愉悦,得益于它含有的特殊成分即“γ-氨基丁酸”,且安全性得到长久以来的证实。这份声明同时称,根据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显示,两款(无汽型和起泡型)咔哇潮饮24项检测项目均合格,达到2017年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瑞士SGS的药检报告结果显示,11个项目全部呈阴性,不含任何国家违禁物成分。


拾藏实业有限公司商标注册信息显示有三种,分别为“咔哇开心潮饮”、“咔哇开心水”和“咔哇潮饮”。

记者联系该企业登记电话号码,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此外,工商信息显示,该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于今年9月6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执法部门:

禁止生产、贩卖此类饮品


9月5日,记者电话询问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于有声明称“咔哇潮饮”没有检测出违禁药品,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之前该饮品上报检测的项目中并未含有“γ-羟基丁酸”项目的检测,因此没有检测出问题。


该工作人员介绍,在余姚等地公安发现饮品有问题后,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海区维尔乐饮品生产厂家做了相关检测,检测出咔哇潮饮中的确含有管制类精神药品——“γ-羟基丁酸”。但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如此,但由于咔哇潮饮中“γ-羟基丁酸”的含量较小,只要不食用过量,不会产生巨大毒性,可被人体代谢。


记者从佛山市食药监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已经禁止此类饮品的生产和贩售。同时,工作人员提醒称,一旦发现咔哇潮饮的贩卖,可向当地公安或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广东省公安厅涉毒专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公安厅已经接到广东各地群众的多次举报,对此事非常重视。“ 据我们目前所知,该产品在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都有销售,在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缴获的咔哇饮品中,大部分都的确含有违禁药品。 除了‘咔哇潮饮’之外,‘啪啪潮饮’和‘咔哇氿’等名称的饮品也都属于同类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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