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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互联网(企业)的工作人员可能并不比这些落马的厅局级干部贪得少。”5月15日上午,一名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内部监察总监在分享经验时提到这一现象,立即引起在场人士注意。
当天,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举办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治理座谈会。座谈会前,海淀法院发布了《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和一批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海淀法院共审理127件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总金额3.05亿余元。
据白皮书,127件案件中,互联网“大厂”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数共93件,占比 73.23%,犯罪金额共计约1.84亿余元,占比60.3%,个案平均犯罪金额超过197万元。大型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集中,与企业整体业务规模、行业影响力和员工体量存在关联,也和企业自身开展反贪腐自查工作相关。
“一方面是因为业务部门直接掌握和接触公司业务资源和流量资源,职权寻租空间更大,另一方面,业务部门内部管理普遍更为灵活机动,员工自主决策和行动空间更大,致使贪腐行为更加易发、高发。”白皮书如此分析。
白皮书统计的案件涉及被告人共203人,案发时年龄从22岁至53岁不等,平均年龄为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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