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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婚礼”,你又何必恶语相加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11-2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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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读库上,我曾经写过《法律人若不幸福,法律工作怎有魅力》, 对当前某些过分强调悲情和苦情,违背常识的宣传进行了批判,但是,我批判的是先进典型宣传的方式和手法,需要创新和适应新形势。


对具体的个人,我尊敬并尊重他们的选择和意愿,毕竟每个人的理想追求并不相同,没必要苛求他人也需要和我们做出同样的选择。

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共识: 在个人权利上,法无禁止即自由;在公权力上,法无允许即禁止。这是法治时代最基本的特征。


这对夫妻采取怎样一种结婚的形式,不管是选择一个人拜堂还是其他形式,既没有损害他人权益,又没有违背公共道德, 仅仅是因为官方不恰当的宣传方式,而遭受这么多人的无妄攻击,甚至一些网民还发展到人肉这对夫妻,对他们的个人生活和选择进行网络暴力,这是否真的符合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姿态?

梁晓声曾说:文化是植根于内心的修养;是无需提醒的自觉;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在某些公共事件中,部分网民和某些大V最爱扯文化素养,若看了他们的言论和转发的鸡汤,所谓信仰自由,同性恋结婚自由,奇葩行为和言论自由等等,你会觉得似乎我们真的进入了一个充分尊重个人权利的时代。在这些事情上,他们都会表现的如同真的文明人士一样:包容,善待,尊重不同意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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