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PPP特训营
PPP项目培训、PPP项目识别、PPP项目准备、PPP项目采购、PPP项目执行、PPP项目移交、PPP基金融资——400670958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培训中心、中国PPP特训营官方网址:www.cpppc.net.cn;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基建投融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 ... ·  18 小时前  
新基建投融圈  ·  工程咨询企业在投资领域新业态下谋创新求发展的 ... ·  18 小时前  
新基建投融圈  ·  国家数据局举办“数据要素×”首场新闻发布会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PPP特训营

解读丨PPP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实施有哪些注意事项?

PPP特训营  · 公众号  · PPP  · 2019-05-16 14:34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结合PPP项目整改要求,如已竣工验收进入运营阶段或无改扩建实际需求的PPP项目,客观上已无实际工程建设需求,与上述EPC总承包模式特征要素不匹配。故,PPP模式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继续实施的,其整改时点应当在项目完工前。

2确定项目资金来源

PPP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 PPP 模式筹集资金,即自有资金和债务性资金两部分。自有资金系 PPP 项目公司各股东的股权投入,债务性资金是以 PPP 项目公司为融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共同用于 PPP 项目的建设、运维,且项目回款资金来源于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而 EPC 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于发包方,无需 EPC 总承包商融资或垫资。

如果将PPP模式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的,则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责任主体从PPP项目公司转变为政府方,即当期政府方有足够财政资金可安排到位。模式整改过程中,对于融资责任的转移或资金安排的落实,应当注意避免违规变相融资举债或者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3采购程序衔接问题

在满足转化的时点要求及确定项目资金来源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EPC模式下承包商的采购程序问题。对此,总体上需要根据原PPP项目所处阶段,按照未选定PPP社会资本和已选定PPP社会资本两种情形进行探讨。

(一)未选定PPP社会资本的情形

在未选定PPP社会资本情形下,应进一步区分原PPP采购程序是否已由政府采购主体启动。如果项目已经进入采购阶段并发布采购公告的,为实现PPP模式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继续实施,则应终止原PPP采购活动并在同一平台发布采购活动终止公告,再进行EPC总承包商的采购程序。如果项目尚未进入采购阶段的,则相当于一个新的政府投资EPC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选定承包商即可,不存在两者采购程序衔接问题。

(二)已选定PPP社会资本的情形

1、若是原 PPP 模式下中选社会资本基于两招并一招规定被同时确定为 EPC 总承包商的,在转为政府投资 EPC 模式时,应当对 EPC 总承包商进行重新招标。理由如下:

第一,PPP模式下的采购条件通常要求社会资本同时具备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能力,对供应商的要求较高。但是,在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后,只要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或/和施工总承包资质[2]的供应商均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项目投标。因此,从保障项目招投标的公平竞争性而言,应当进行政府投资EPC总承包商的重新招标。

第二,即使原PPP模式下是采用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性方式招选社会资本的,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款[3]以及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规定同时确定中选社会资本作为EPC总承包商,由于在PPP模式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后,不再是对特许经营或者PPP项目社会资本的采购,因此该条款的适用前提已发生本质变化。在缺少其他法律依据的情形下,如EPC项目本身属于按规定必须招标的范畴,则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标。

2、若是原 PPP 模式下 EPC 总承包商系通过二次招标确定的,则无须另行招标。

如果原EPC总承包商并非基于“两招并一招”,而是由项目公司另行招标确定,由于中标EPC总承包商已经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选定,在此情形下由该中标EPC总承包商直接与EPC项目发包方直接签订合同具备程序合规性要素。

综上,笔者认为,PPP模式转为政府投资EPC模式实施时,仅在EPC项目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或原PPP模式下的EPC总承包商系经过二次招标程序确定的前提下,才无需进行EPC总承包商的重新招标。

4合同关系的转变与衔接

PPP模式下,政府方、项目公司及下游供应商之间可能涉及的相关协议,如 PPP 项目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而 EPC 模式下,由发包方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发包方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因此,在进行模式转化时,应重点注意设计及施工合同关系的转变与衔接问题。

(一)设计合同的承接问题

PPP模式转为政府投资 EPC 模式时,需要注意原先设计合同的承接问题。对于设计合同来讲,在 PPP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