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果主管领导把关不严怎么办?
华为某位领导对下属的费用报销未能认真履责,导致很多不当费用报销,审计抽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华为是怎么处理呢?
第一,要求这位领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不当报销费用的员工已离职,由审批人赔付不当报销金额。
第二,停止这位领导费用报销权签权力三年。
如果这位领导本人希望恢复该项权力,需做两件事。这两件事做完后,才能恢复他的费用报销权签权力。 首先,自费请两名注册会计师对他过去三年所审批的费用报销单做一番审计;审计如发现还有不当报销,也像前面那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华为内审对员工费用报销的监督也非常严格!
华为给每个员工都建立了费用报销诚信档案,每个员工都有诚信分值。这个分值会决定个人费用报销被审计抽查的概率。
员工刚入职时初始分为80分,B等。以后每报销一笔费用,没有出现差错的话,就可以加1分,最高可累加到120分。
分数低于70的,每笔费用报销财务都要事先审核,这将导致费用报销时限拉长,对报销人不利。
事前费用审批制度+事中费用报销制度+事后的内审监督制度,促使了华为的员工和主管认真对待费用报销这件事,大大节省了财务中心审核方面的时间成本支出。
一、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二、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三、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