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静滴硝酸甘油应由低剂量开始,即10μg/min,可酌情逐渐增加剂量,每5~10分钟增加5~10μg,直至症状控制、血压正常者动脉收缩压降低10mmHg或高血压患者动脉收缩压降低30mmHg为有效治疗剂量。静脉滴注硝酸甘油的最高剂量以不超过100μg/min为宜。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明显心率加快或收缩压≤90mmHg,应减慢滴注速度或暂停使用。硝酸甘油持续静脉滴注的时限为24~48小时,开始24小时一般不会产生耐药性,后24小时若硝酸甘油的疗效减弱或消失可增加滴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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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滴注二硝基异山梨酯的剂量范围为2~7mg/h,起始剂量为30μg/min,观察30分钟以上,如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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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异山梨酯常用口服剂量为10~20mg,每日3次或4次,5-单硝山梨醇酯为20~40mg,每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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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控制后,则没有必要继续使用硝酸酯类药物。
2.β受体阻滞剂
指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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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持续缺血症状的NSTE-ACS患者,如无禁忌证,推荐早期使用(24h内)β受体阻滞剂(Ⅰ,B),并建议继续长期使用,争取达到静息目标心率55~60次/min,除非患者心功能Killip分级Ⅲ级或以上(Ⅰ,B)。
作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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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受体阻滞剂可竞争性抑制循环中的儿茶酚胺对心肌的作用,通过减慢心率、降低血压和减弱心肌收缩力,降低心肌耗氧量。
应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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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β受体阻滞剂潜在的理论获益很大,但仍需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谨慎使用。以下患者应避免早期使用,包括有心衰症状、低心排综合征、进行性心原性休克风险及其他禁忌证患者;怀疑冠状动脉痉挛或可卡因诱发的胸痛患者,也应当避免使用。鉴于β受体阻滞剂对左心功能的抑制作用,对于左心功能未知的患者应避免早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对于可能为α受体介导的CAS患者及可卡因吸食者应避免使用β受体阻滞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