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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怀】王利明:忆恩师佟柔|语来江色暮,独自下寒烟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1-0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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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师的青少年时期是在辽宁北镇度过的。“九一八”事变之后,东三省沦陷,他被迫离开家乡四处避难,颠沛流离。抗战胜利后,他考入东北大学法律系学习。佟老师经常跟我谈起他和家人在日本入侵后的遭遇,他的几位兄长都参加了抗战,其中一位哥哥在抗战中牺牲。每当谈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我都能从他的语气、表情中深切体会到国破家亡、饱经战乱的沧桑感。他经常给我们讲,个人的命运和国家、民族的命运是休戚相关的,国家积贫积弱,遭受外敌侵略就不可避免,亡国奴是无家可言的,只有国家富强,老百姓才可能有好日子过。他常常告诫我们,无论在哪里,都要热爱祖国,报效国家,但爱国不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对读书人来说,踏实工作、治学育人就是报效国家的最好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佟老师多次参加了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但都无果而终。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以后,佟老师在每次的学术讨论会和专家咨询会上都大力呼吁要制定民法典。他反复阐述这样的观点:国家要富强,必须得发展商品经济;而要发展商品经济,就得要有一部民法典。1986年,鉴于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立法机关就决定先行制定《民法通则》,邀请佟老师担任主要起草人参与立法活动。他当时异常兴奋,他说,人的一生中很少有这样好的机会报效国家,有此努力和经历,此生无憾。在后来的近半年多时间里,他为此殚精竭虑,有时会把我们叫过去,讨论到深夜。《民法通则》顺利通过以后,他兴奋得热泪盈眶,他对我说,中国总算有了自己的民法。

佟老师住院期间,我和他家人一起轮流陪住。在佟老师去世前一天,师母说佟老师病情还比较稳定,暂时不用过去陪护了。但那天下午,我突然感到心神不宁,焦躁不安,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去佟老师那里了,应当去看看佟老师最近情况怎么样了。我后来坐车去通州的医院,辗转将近两个半小时,到了以后才发现佟老师的病情已经恶化了。但见到我之后,佟老师很高兴,还坐了起来,和我断断续续谈了将近一小时。佟老师在谈话中着重提出,中国未来一定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也一定需要民法。他还谈到,要坚信法治是中国的必由之路,民法的健全是法制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他勉励我不论今后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坚定地在民法学的研究道路上走下去,不管有多大诱惑,都不要放弃治学育人的岗位。我当时看佟老师聊得还比较精神,就没有多想,以为佟老师只是像往常一样和我讨论问题,但没想到他已经是在交代后事了。后来我就坐车回来了,没有留下来陪护他。但没想到,佟老师第二天就走了,我至今仍为此感到十分愧疚和懊悔。

严谨治学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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