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意见稿明确了债转股实施机构设立需经银监会批准,明确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为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正式确立了其持牌金融机构地位,且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明确实施机构最低资本要求,但未明确股权投资资本占用
明确债转股实施机构最低资本要求。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实施机构最低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参照目前公告筹建或已开业的商业银行债转股子公司,出资额均达到或超过100亿元且以全资或合资持股形式设立。
意见稿明确商业银行须对实施机构纳入并表管理,建立资本管理体系。但对于最为关键资本占用尚未明确,有待后续文件予以明确。我们预计实施机构股权投资资本占用将与银行自身有所不同。此外,实施机构可募集资金对接债转股项目,有效降低资本占用。
明确转股对象为发展前景好但暂遇困难的优质企业,实施机构应以债转股为主业。债转股持股期限不低于5年,与此前各债转股案例相符。新设实施机构作为银行债转股子公司,有效规避了法律禁止银行投资工商企业股权之限制,我们认为,新设实施机构有望成为银行股权投资运作平台。
意见稿强调市场化,转让债权市场化定价,转股价格市场化定价,资产与风险真实完全转移,降低银行主体隐含风险。
意见稿并未禁止实施机构收购母行债权,利于银行加快潜在不良资产的处置,减轻市场对资产质量之担忧。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我们认为,银行还有望获得可观的股权投资收益,有效提升潜在不良资产处置收益。
来源:鹏元评级 (ID:
pyarating)、中国投行俱乐部(ibankclub)整理编辑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本文从债转股的业务模式、历史经验、市场影响、经济意义等方面回答了债转股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一、认识债转股
1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注:招商证券报告1,具体见文末,下同)
2 为什么要实施债转股?
在经济下行期,债转股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二是帮助企业去杠杆,减轻经营压力。(莫尼塔)
3 债转股有哪些基本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