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
。类似的研究成果,还有李腾凯在《湖北社会科学》
2016
年第
8
期上发表的《马克思共享观的三重“实践逻辑”进路》一文,也是将“共享发展”打上了“马克思”的学术标签(
academic label
),并指出马克思的“共享观”,作为一种“批判性”演进的实践观,有着三个理路,即从马克思的资本批判到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实现“经济共有”的实践逻辑进路;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批判到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是实现“社会共治”的实践逻辑进路;从马克思对“劳动异化”的批判到马克思的消除“人性异化”主张“一切人的自由个性”,是实现“个体共进”的实践逻辑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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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关于“共享发展”的理论成果,表明学界有较多学者将“共享发展”的研究放在马克思主义大框架体系内,默认了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力图从马克思原著中找寻“共享发展”的思想火花。
第二,学界部分学者直接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并试图从马克思消除“人的异化”理论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挖掘和阐释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思想。
徐俊峰、葛扬在《学习与实践》2016年第6期上撰文《马克思社会共享思想及其当代价值》认为,“关于共享发展问题,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出并加以深入论述,在吸收古典哲学、政治经济学等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唯物史观方法论原则和市场批判的实践逻辑使该理论趋于成熟,建构了社会主义发展创新的原创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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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论证逻辑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挖掘马克思对于消除“人性异化”、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阐释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或“社会共享”思想。文章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入手,通过罗列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血腥剥削”的市场批判和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制度主张,阐明了当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时或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时,工人无产阶级可以通过革命或其他有效的形式,结束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社会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榨取,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进而消除“人被物束缚”的“人性异化”现象,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基于此,徐俊峰、葛扬的文章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其“社会共享”思想即是“共享发展”理论源泉。实际上,该文混用了“共享发展”和“社会共享”的概念,文头第一段讲“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文中又使用了“马克思社会共享思想”。
“共享发展”,作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政策词汇”,其语义大致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意思,是指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应实现注重机会公平和成果共享基础上的“公正发展”。而“社会共享”的语义落脚点,则是社会的财富、资源、机会等实现社会成员的“人均共享”,其实,“社会共享”作为一般的公共政策目标,类似于瑞典等西方的“福利国家”或“福利资本主义国家”,大致已实现“公共服务和公共保障的相对均等化享有”,因而也就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与理论“提出”的意义。也正因如此,在徐俊峰和葛扬老师的文中,没有看到“共享发展”其实还是偏重于“发展”一些,即“在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基础上的发展”,才将马克思社会共享思想比作一个“等腰三角形”式的塔尖逻辑结构,即“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共享发展”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处在塔尖,而人的“社会活动”(主要是生产活动)和“社会享受”(主要是消费活动)则是等腰三角形的“两个腰”,“社会活动”和“社会享受”处在同一同等重要的地位,不能偏移。这种理论设定,不仅在现实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无法实现,也是对于马克思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关于“社会简单再生产”和“社会扩大再生产”理论的一种遗忘或丢弃。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基本前提是保证社会生产活动创造的“劳动产品”,既要满足于扩大再生产的生产性消费(如生产机器、生产生产所需的资料等),也要满足于人的再生产的生活性消费(如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等),在此基础上要实现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保证用于“社会享受”的消费资料或社会财富必须是相对小于“社会活动”或生产活动“产出”的资料,使得剩余的资料转化成社会积累能够进一步用于扩大再生产。
类似的还有学者赵学清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上发表《马克思是如何论证共享发展的——读的体会》一文。文章题目醒目的表明马克思是论证过“共享发展”的,文章内容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论述解释入手,指出在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里,联合劳动生产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劳动成果的物质基础条件,而社会主义社会的主客观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则变成了社会成员共享发展的制度基础,在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之上,社会成员才会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平等的享有社会扣除之后的社会总产品。基于政治经济学的推导逻辑,赵学清老师将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视为“共享发展”概念提出的原著,并将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思想,简单概括为一句话:“全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和联合劳动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扣除和按劳分配共享发展的成果———社会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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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所展现的理论高度,不仅仅是让人们共同参与社会劳动当中,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所造成的“分配分歧”或“剩余价值剥夺”,去实现社会产品的公正分配,而是基于物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人可以摆脱对于“劳动的异化”、“人对物的异化”、“人自身的异化”,去创造属于自己“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以此更好的解放人的思想世界。在这点上,赵学清老师的解释就囿于文章的写作和认识所限,尚未更深刻的挖掘马克思的原著。可见,学界部分学者以更直接的态度,认为马克思讲过“共享发展”,并试图从马克思消除“人的异化”理论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挖掘和阐释马克思的“共享发展”思想。
二、马克思真的讲过“共享发展”吗
一直以来,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存在着类似于国学研究陆九渊式的“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的问题。当前,学界将党的“共享发展”政策理念渊源于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来进行解读或阐释政策路径设计,达到一种“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的状态,本无可厚非,但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真的讲过“共享发展”吗?回答这个问题,其意义关乎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理论的彻底性和消除“人性异化”理论的深度性问题。考证马克思是否真的讲过“共享发展”,可以主要从如下两方面求证:
第一,通过查阅马克思著作文献原本及译著,并未发现马克思提出过“共享发展”的概念。
马克思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他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创始人,也是
1864
年第一国际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作为一个共产主义的思想和行动巨人,马克思的一生,著作颇丰,为人类留下了一座巨大的思想理论宝库。马克思的主要著作,包括恩格斯帮马克思整理的著作,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体系,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按照发表的年份,马克思的著作,主要有《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
1838
年
-1841
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1843
年)(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交锋)、《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844
年)、《论犹太人问题》(
1843
年
-1844
年)、《神圣家族》(
1844
年
-1845
年)(和恩格斯先生合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845
年)(辩证唯物主义的天才萌芽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
1845
年
-1846
年)(和恩格斯先生合著)、《罢工和工人同盟》(
1847
年)、《哲学的贫困》(
1847
)、《工人联合会》(
1847
年)、《共产党宣言》(
1848
年)(受共产国际邀请,和恩格斯合写,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雇佣劳动与资本》(
1849
年)、《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
1853
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1857
年)、《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
1859
年)、《福格特先生》(
1860
年)、《剩余价值理论》(
1862
年
-1863
年)(剩余价值理论科学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性,构成了《资本论》理论分析与建构的基石)、《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
1864
年)、《工资、价格和利润》(
1865
年)、《法兰西内战》(
1871
年)、《哥达纲领批判》(
1875
年)(马克思与机会主义者行动纲领对立的一部晚年巨作)、《资本论》(
1865
年、
1885
年、
1894
年)(后两卷由恩格斯先生整理出版,其中也不乏恩格斯创造性的思想火花)。这些著作,被收入中文版第